浅谈网信办新规:点赞追责

Sean ding

2022年11月16日,网信办出台《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针对互联网跟帖行为进行规定。

文件里提及的跟帖行为包括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其中,点赞是第一次被作为一种跟帖行为写入文件。

由于不需要输出文字内容,点赞相对于其他的跟帖模式对参与者的要求是最低的,因而点赞互动在量上可能会比起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等更为庞大。也正因此,这一次将点赞纳入监管范围算得上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么具体会怎么监管呢?

在《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中提到了相关惩罚,即: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对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跟帖评论环节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删除信息、暂停跟帖评论区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跟帖评论区、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账号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简单来说,线上的事情还是线上处理,平台建设用户信用评级制度,根据这个评级制度提供不同范围的言论表达空间,另一方面,针对部分违规互动内容,将会删除,并且可能会限制账号使用,禁止重新注册等,最坏的情况也就是相关平台上报网信部。

而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可以来看看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通过发布、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信息以及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散布信息等其他干预跟帖评论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谋取非法利益,恶意干扰跟帖评论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其实不难看出,之所以要对跟帖信息采取这样的监管措施,主要还是为了防某种力量借助社交机器人或者水军营造虚假舆情,从而影响舆论。

这可以是如今网络时代虚假舆情泛滥的一种响应。

关于虚假舆情或者说假新闻的相关信息,可以参考@思辩 大佬的很多回答,

在网上冲浪的时候,尤其是在一些信息呈现出来的矛盾过于尖锐的时候,

普通人很难去直接辨别信息的真假,而当点赞、互动等现象能够为网络水军所掌控的时候,

毫无疑问我们就将被推离真相,甚至可能会为了一些编造出来的所谓的“热点事件”不停地去争吵。

如果有时间去看看思辩大佬的回答,相信大家不难发现,

当我们在微博上借助内外赞去初步判断有无社交机器人介入的时候,

很恐怖的是,十个可能让两个生活中本来能和睦相处的人大吵一架,甚至大打出手的热点舆情,

他的内外赞比例超过了10,甚至20。

而这样热闹的互动大多数时候都会吸引普通人的目光,并且会认为所见之事为真,且加入评论区的价值筛选中,

当然,这也算得上是互联网的特征之一了。

因此,如果我们认为真相依然重要,

那么对互联网上评论等内容的限制就依然存在必要。

因此,在这个前提下,我能理解文件出台的逻辑。

但是,任何一件事情都会存在副作用,这样文件的出台,尤其是在国内舆情越发紧缩的今天,毫无以为会让人对所针对的对象打一个问号,虽然针对的可能是水军和社交机器人,但普通人又如何能够保障自身的跟帖权益?

而这样的担忧又毫无疑问为政策的推行和普及留下了一丝阴影,

并且,在文中所提及的“不良信息”也一如既往地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符码,

并没有提及具体的标准,

因此,如果在文件背后能够附上具体的跟帖规范与不良信息界定的标准,我相信这份文件的推广能够更有说服力,

然而,至少现阶段是没有的。

那么在未来的执行中,原先仅施加在对内容生产者的规训,

也会以一种相似的形式施加在内容的消费者上,

这很难不让人在观望文件的时候,依稀看见全景敞视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