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人给中国捐款,90年代的时候,发生过这样两件真实事件。


一件事因为年代久远,我已经找不着网上有相关资料了,所以只能按我的记忆尽可能描述。

当时有一位松下的日本员工,在中国工作了近十年,对中国怀有非常美好的感情,他退休的时候,把自己的积蓄的一半,大约100万人民币,捐给了“希望工程”。一个国有的资助贫困地区学生的教育慈善基金希望工程回复他,这笔钱将在某地建一所希望小学,并用他的名字命名。

日本友人听了非常高兴,过了两年,他惦记着这件事,就从日本买了机票特意赶到当初说的那个希望小学的地址,想看看自己捐助的学校和学生,他觉得这是他有生之年做的最有意义的事。

结果当然大家都猜到了,他赶到当地,发现所谓的希望小学的地址上就是一块空地,什么都没有。


另一件事,我反复在百度上搜索后,终于发现了一篇报道

日本友人松岗泽明,是一位日本左翼人士,对二战中日本的战争罪行,怀有深切歉意。

1996年,他赶到中国驻日大使馆,向当时驻日的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处长贲永中表达了向中国教育事业捐款的心愿,金额为7000万日元,当时约合人民币500万元。

这是1996年,500万是一笔巨款。

贲永中表示,他手上正好有个项目,天津大学留学生宿舍正在改造,需要资金,但是这不是捐献,是借款,5年后可以连本带息归还,之后可以收回后,再次把本金和利息都给希望工程捐款,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中国的教育事业。

松岗泽明哪里知道中国的这滩水有多深,听说可以同时帮助两个教育项目,于是欣然同意。

松冈於是将7000万日圆分两次付给对方,约定5年后收回并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

结里大家应该州都能猜到

2002年到期后,贲永中称,款项没有给天津大学,而是“借”给其顶头上司(时任中国教育部国际交流司驻日负责人)的儿子投资商业项目了。对方没有按期还款,所以现在,钱没了。

松冈於是向中方投诉,教育部查证后,於2003年将贲永中及其妻刘丽芳(也是教育部驻日官员)以及他们的上司停职,召回国内,转任其他职务。

由于松岗泽明坚持不断向中国方面投诉,贲永中夫妇及其上司夫妇多次找松冈,请松冈不要再向上投诉,又写保证书承诺分期还款,但后来却无下文。

最后,贲的上司称儿子已成年,父母没有义务替儿子还债,彻底拒绝还钱;

松冈唯有将责氏夫妇告上法院。2003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贲永中夫妇须还借款。

由於款项是借给第三方,故该案在二审时,追加第三方(即教育部国际交流司负责人之子)为被告。


这时候贲永中夫妇再次展现了“无下限”的神操作。

他们称自己无钱打官司,向松冈借诉讼费,否则他们就撤诉!

松岗在无奈之下,又向贲永中夫妇出借了1000万日元,并指定用作兴讼。

钱拿到手后,贲永中却突然撤除控诉,剩下的钱亦不了了之。


至此,贲永中夫妇及其上司从松岗手上骗走总计8000万日元,约合570万人民币

挪用国际捐款的贲永中夫妇只是短暂停职,之后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至于他那个上司,连名字都没有被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