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河北承德一程序员在国内为海外软件公司工作,被没收百万
在当今的形势下,这个程序员通过自己的努力,养活了自己,在国外为中国程序员争了光,不是应该奖励吗?
不但不奖励,还惩罚!
知乎上总有人问,为什么中国出不了 Linus,为什么中国开源氛围这么差。其实有很多程序员正在为此做出力所能及的改善。
寒心,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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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以为这个同行是做了什么违法的app,对国民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然后一夜之间获取了百万,所以被没收了。
后来发现他貌似勤勤恳恳打了三年工,攒了一百多万,每年三十多万……这不也就是普通IT白领的收入吗……
我看了看他到底干了啥,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没收全部收入。
最令人不能深想的是,等了这么多天,好像也没有什么合理的回复。
唉……也没啥能在知乎上说的,但确实挺希望有个好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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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动摇国本的事情
现代社会最基础—条规则就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现在好了,只要你有违法行为,就可以以没收违法所得收缴你的所有财产,加上我国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事实,那就没有谁的财产是安全不被侵犯的了。
再推理下去就是人人自危,要么躺平不持有财产,要么想办法隐藏财产,你说合法财产随时会被收缴这种,持有风险太高了。
此事不妥善解决的话,富豪移民,底层躺平的情况还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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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热度第一,本以为今早会上榜,没想到,四千多个回答都被删了,怎么看都没用了。
以上为原回答午觉醒来,早上看知乎发了个牢骚,没想到还有这么多朋友关注这个事情,同志们,我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肯定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的!ps:好多朋友的评论不是我删的,是官方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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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丝毫不在意百万的工资
而是这位程序员朋友的安危
对于部分地方的行政机关来说,他们不在乎什么技术,什么招商引资,什么科技发展,他们的首要目标是维持稳定,稳定压倒一切。
而这位程序员朋友,被没收“违法所得”之后,居然在网上发帖。
————极大的损害了当地的声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讨论,甚至还有外媒报道。
没错,我要是市长,我首先把这小子控制起来,让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是说没收的法律有问题吗,那我就使劲查,总能找到些东西的。
这钱交税了吗?
有没有什么不良发言?
有没有其他不良纪录……
只要想查,有一万种方法把这个钱没收。
祝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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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热帖回答整体被404。
继续说几句,IT行业的人都知道,印度人在软件行业,特别是在软件外包业务上,在世界范围内,远远领先于中国。
今天终于知道原因了吧?人家有政府的各种支持、鼓励,扶助措施,要挣外面的钱。
我想这个兄弟可能也有过一个念头:“扩大规模,拉几个兄弟一起干,做专业的软件研发外包。”然而,三年来所有的收入,一夜就罚没了。
这就好比,你骑个电动车送外卖,辛辛苦苦的干了3年,突然有一天被人拦住:你这个电动车超标了,这3年送外卖的收入是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你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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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件事第一反应是地方财政压力大到这种程度了吗?
略微思索想到了两种可能,
一是马超口中的秋日震撼,像承德这类罚没收入占比高的城市率先发难,以这件事向上面要一个态度,把原本这类可吃可不吃的猪宰了过冬。如果是这样这只是一个开始。
二是以某些方式得知这笔收入的部分官吏想联手强吃下这笔钱,以河北承德互联网经济较弱的地方错估黑吃程序员的影响也很正常。
没想到闹大了。
程序员这个群体基本可以约等于新兴中产阶级,是会下蛋的鸡,而且这个职业群体的平均智商肯定是所有职业中的第一梯队,为了这么点钱对这个群体下手无异于杀鸡取卵,脑子有点问题。
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2的成分有多大。看了一下相关回答下说承德此举会导致数字游牧人等中产人群(中产这伪概念真傻逼,还不得不用)向大城市迁移,加速地方的破产,经济倒退。
如果这个逻辑链能走通的话那这件事真的凶多吉少了,最近的房地产限购放开和教培进一步收紧其实都对应了大国大城的战略,那这下不管承德有意无意,这笔钱很有可能不了了之,因为歪打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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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于这么小一桩冤案,居然能激起这么大的反响,我只能说得亏他是个程序员、得亏他会上网。
这两年,你随便去看守所走一圈,比他冤的海了去了。
敏感的不敢说,我举个小案例吧。
某县城一羊姓老头,六十多岁,一年前刚被判五年多,罚没所有财产。
怎么回事呢?下面仔细讲啊。
2009年的时候,五十多岁的老羊从东南亚回国,带回来了毕生积蓄千把万吧。
他跟当地烧烤城李姓老板合股,在烧烤城内开设斗鸡场,老羊去找斗鸡,李总去办文娱证等合法手续。
盈利模式:收五块门票,啤酒十块一瓶(进价1.5元)。
营业不久之后,由于斗鸡场内有顾客赌博,斗鸡场被停业整顿。后加装摄影头,禁止赌博,得以重新营业,但是生意一落千丈。
2010年3月,老羊和李总和平分手,签订了退股协议,斗鸡场由老羊独自经营。
老羊为了生意好,耍了一个滑头,他不准顾客在场内用现金赌博,但是他提供啤酒卡,并且在旁边城市安排人回收,九五折。
也就是说,顾客之间赌博,用啤酒卡交易,赢了100块啤酒卡后,可以去外面找老羊的人换95现金。
三个月后,也就是2010年七月左右,老羊被抓了。
然后中院判了他赌博罪,处以罚款并实刑入狱十个月。
老羊抽水是事实,赚了钱,虽然不多,但是不冤。
老羊刑满出狱后,开了一个鳗鱼养殖场,懂行情的人都知道,这些年鳗鱼都卖不上价了,一千多万基本上都亏完了。
高潮来了。
2022年,也就是12年之后,公安上门将老羊逮捕,检察院抗诉中院,说中院当年判得不对,不应该是赌博罪,而应该是开设赌场罪,主张再判四年几个月。
问题是已经过去12年了,就算你再判他个四五年,两倍刑期12年也超了。他还是不用坐牢。
没事,还有一条涉黑,不严重,只判一年两个月。但是可以无限追溯了啊,加起来就可以关五年多了,对了,还要没收家产。
得亏老羊一千多万亏完了,只剩一栋县城里的老宅,几十年前盖的,600多平,作价两百多万被罚没。
神奇吧?
你可能要说:万一老羊真的涉黑呢?开赌场的哪有不涉黑的……
放心,我打这么多字,不会让你钻这个空子的。
我不是听老羊一面之词的,我是真看了他起诉书的。
老羊之所以被定涉黑,是因为那个烧烤城老板李总涉黑。
那个李总怎么样我就不说了,但是问题在于,那个李氏集团涉黑案件已经被判决了,法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认定李氏黑恶势力形成于2010年10月,而老羊只是2010年1月到3月跟李总合股,并且于2010年3月就结束了合作关系。后面也没有发生任何交集,更没有违法行为。
老羊只是在李总涉黑之前跟他合作过三个月,怎么就算涉黑了呢?
如果按这个逻辑,刘汉涉黑之前,所有跟他做过生意的都该抓起来。
你说面对一个六十多岁、半辈子都在国外的老头,检察院何苦深挖12年前的小案子,不惜得罪中院,以抗诉的方式要置老羊于死地呢?
你想不通是吧?其实背后逻辑跟承德程序员事件是一样的。
你不了解底层公务员的压力,他们扛指标扛考核,压力远大于你的业绩、kpi。
你干不好,可能就是少点奖金;他们干不好,可是要被追责的。
李书记只要你解决一千万,你们坐在电视机前都激动不已,好霸气好霸气……
换个某书记让你解决一个亿呢?
你知道老羊所在的那个小省份,书记去年下了多少指标吗?50亿。
年初就下达了罚没50亿,补充地方财政收入的指标。
就是说2022年,请各级父母官注意了,不管是程序员还是赌博犯,你得给我解决50亿。
你知道2022年这个人口只有几百万的小省打掉了多少黑社会团体不?
你能理解当工作任务无法完成的jc 、检察官看到老羊这样一个有缝的鸡蛋,而且名下还有两百万房产时,那种久旱逢甘霖的饥渴与欣喜不?
承德程序员也是这样一个有缝的鸡蛋。
...
老羊的后续也是有点意思。
一审的时候,法官直接指着律师说你闭嘴,律师真的乖乖闭嘴了,然后老羊被判了。
二审的时候老羊气得没有请律师,要自己抗辩。
结果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事前给了老羊一张单子,要老羊选是否远程开庭,老羊选了否。是个正常人都不可能接受远程开庭的。
到了那天,还是远程开庭……老羊应该是没机会开口的,不过也好,反正开口也没用,浪费口水。
不要同情老羊,也不要同情程序员,这种小事只有不谙世事的屁民才会大惊小怪。
你但凡请几个律师喝顿小酒,类似的事情你能装一箩筐。
我是真的佩服制度设计,以前的衙役不讹你,他可能就是少几个酒钱;现在的衙役不那啥你,他可能就要挨处分、降职……
编辑于 2023-09-2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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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真难看,连辟谣都没有,直接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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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知识的荒漠,无滤镜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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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回答已经没了,那我就只说一句话吧.
我只想说"秋天的震撼"已经来了,承德财政肯定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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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一出,谁还敢把海外收入结汇拿到国内,国内的钱也赶紧加速往外跑。
在人民币贬值压力这么大的节骨眼上,承德公安这种行为就是在恶意做空人民币,希望国家出重拳打击这种不法分子。
2023.9.28
补充一下:消息通知我有很多评论,但是打开一看,全都是“该评论已删除”,啥都看不到...
2023.9.30
突然觉得可以重新审视这个话题了
《有1000w净资产能不能完全躺平?》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68215593/answer/298836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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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了105万而已,再去上班赚回来就好了,还是看看今年亚运会中国的金牌数量罢,是不是加班的时候更有劲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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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民不举,官不究。
现在,哦豁,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行,
人人自危,
包括但不限于:教授、程序员以及部分外贸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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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咋看,就跟大伙一块看呗,我跟大伙意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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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源软件开发者数量突破 800 万,位居全球第二,这一数据说明了什么?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6257454
央视真的是未雨绸缪,提早确定了我国有多少程序员违法使用境外工具获利。
要是每个程序员都能像这位大佬一样努力工作+能力卓越,银行卡能存个一百万,那可就8,000,000* 1,000,000 = 8,000,000,000,000,整整八万亿罚款的大市场啊!都够给公务员发工资了!
上一秒还tm夸程序员参与开源项目,为开源软件做出贡献,下一秒就tm把真参与开源项目的程序员洗劫—空。土匪都没有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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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本人观察,身边同学(博)留美不回最大的原因真不一定是钱,越是那些能力强的人对政治自由度越在意,这点甚至排在钱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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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话题已下沉,这是一件已经对国内公信力造成很大伤害,并有可能发展成南京彭宇案等级的事件。
如果定性的话,或许可以彻底改变一个群体的生存方式,甚至改变整个中国一大批人赖以为生的行业生态。
为什么这么说?这件事涉及到两点因素:
第一点是政策力量。在中国任何一个成熟产业行业群体,无论是面临质量问题、舆论危机、债务风险都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消灭一个行业。但政策法律却可以做到,它可以在一夜之间让这个行业彻底消失。比如说不久前的教培行业。时至今日,于中国所有文化传播产业相关研报的风险提示中,“政策变动风险”这项提示必定放在前几项。这就是政策的力量。
第二点是处罚陷阱。常看国内新闻的往往能看到我们大骂美方长臂管辖干涉内政,其实往深里挖可以发现美国特别擅长于通过制定法律的条条框框来左右市场,先悄悄收集一些所谓证据,当你与它们合作时不会发生什么,但当它们想教训你时候,会突然拿出这些“证据”然后起诉说你违反了它们几十年前制定的某条法律。
早些年中国的外贸、光伏、3C等等都被这样算计过。这种技巧在国内的就叫钓鱼执法。先默许你的行为,当想要弄你时就能冠冕堂皇的来处罚你。而在华为事件后,境外资本在国内彻底失去了公信力,那么这次事件后,承德将在全国人心中失去公信力。
按目前的解释条例来看,目前国内有有相当可观数量的公司已经违法了,如果该处罚方式形成惯例,全国各地的罚没收入额大概可以支持全国人民做好几百年的免费核酸检测。而商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资产配置将与以往大不相同。
这件事情对国内公信力的伤害不亚于当年的上海风控。将大家此前的生活规划:即35岁失业后,去国内三四线某个低成本地方接外包生活的道路彻底断绝。而这也间接证明了中国绝大部分小城市已经完全不适合普通人生活了。
其实国内某些三四线地方变着戏法“吃拿卡要”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此前,有些地方被曝光以人头税的方式,对当地所有工商企业个体户开具罚款处罚。再早之前,会有地方吸引富商投资某个家乡建设项目,但当事人投资后,又以手续不齐全为由要你补缴“资料”的勒索骗局。为此,无数人因为破产上了老赖名单。
由此可以推断:未来人才肉翻的意愿将更加坚决;国内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虹吸效应更加明显;中国缺乏支柱产业的小地方将逐渐成为只有世袭周公子一手遮天的秩序孤岛。
发布于 2023-09-2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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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强调以后要高质量发展,人才强国。好嘛,承德公安一顿骚操作把人才都吓跑了,公然跟国家战略唱反调,建议中纪委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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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你法我笑”的名句之后,
又多了一个“没收违法所得“,
承德公安局功不可没。
发布于 2023-09-2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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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这个新闻的时候获取到了两个信息
为海外公司工作能三年收入百万
在国内这笔收入会被没收
所以我真的很怀疑,这个是不是大型移民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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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没按章纳税,我坚决支持处罚他。
可他凭自己本事挣得外国人的钱,凭什么被你们定义为“违法所得”还“没收全部”?
不给国家添负担,没向国家张一句口,默默用自己学的技术,熬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挣的这点辛苦钱。
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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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收入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处罚不合理,没有理由全部没收。
陈旧的法条应该尽快更新,以免造成法律的滥用,威胁公民的财产安全感。科学的法律应该实事求是,符合社会实际和正常人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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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
台湾网友
但凡找本史书
就可以和大陆整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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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把那一百万定为违法收入是不对的。 该程序员翻墙是一个行为,他给国外软件公司写软件是另一个行为。前一个行为与后一个行为没有必然逻辑性。也就是说,翻墙本身不能带来后面的利益,也无法形成他与外国软件公司的劳务关系。而事实上,他的收入是通过劳动得来的,那就是合法的。因此,也就不能认定前一个行为违,导致了他后一个合法行为的收入非法。简单说就是,第一个行为违法,不等于后面的行为都违法。 打个比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很多人偷渡去了香港,一些人还发了财。后来,他们也回大陆旅游、投资,如果按照上面的逻辑,偷渡是非法的(比翻墙严重得多),那么偷渡以后的收入也是非法的,是不是也可以没收吗? 程度员通过网络在国外打工,与人去海外打工性质是一样的。如果有人去海外打工,但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全,乜只能是依据有关“未办理手续”的规定进行处罚,而不能没收其打工收入。这等于认定“海外打工”非法。 个人认为: 在本事件中,该程序员翻墙违法,但他没干坏事。从轻处罚是对的。而他的100万收入可能没有报税,这才是问题。由于他不是经常性、长期性,应定性为“漏税”,补缴税款,处予适当罚款。也就可以了。 我国是技术人力资源大
国,但技术人员的收入水与国际普遍收入水平比,差距很大。根源是国内没有那么大需求。对外开放,当然也包括“网络国际打工”开放。个人认为:我国应开通网络国际打工通道,公民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即可给中国的技术人员多一份收入,也是与国际学习、交流的渠道,也有助于促进我国科技水平跟上世界科技潮流。还有一个好处,把本来正当的“国际谋生”行为正常化,也有助于减少执法机关行政成本。
编辑于 2023-09-2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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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赞同了该回答
自己卡自己脖子的行为
这种环境怎么发展信息行业
如果是他做的项目不正经,没收所得还能理解
也没见到公布他具体做的什么项目
如果他做的项目本身没问题,只是经营有问题,那么该补税补税,该罚款罚款,没收人家收入算什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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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帮蠢货就不怕人民币公信力丧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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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电信条例》第66条规定,除公安、国家安全和检察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查询电信情况.现实中,一般只允许办理刑事案件才能够查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第二百零五条也有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举重以明轻,连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搜查都需要满足“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的批准”或“确有立即检查的必要”等条件,那么,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该公民可能参与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下,警察查看公民手机更需要严格的手续。
此外,《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办案,严禁下列行为:……(3)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该条规定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呼应,以禁止性规范的形式对搜查物品这一问题作出进一步强调。因此,随意搜查公民手机的行为系严禁行为,违反者应受到处罚。
发布于 2023-09-2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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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个问题本身至少可以回答知乎上的如下问题:
- 为何 Linus 一个人就能写出这么强的系统,中国却做不出来?
- 为什么中国做不出自己的操作系统?
- 中国为什么没有自己的编程语言?
- 为什么国内顶流开源项目几乎没有?
我们中国的人为什么不容易获得诺贝尔奖? - 为什么今年考虑“润”的人特别多?
- 工作干到抑郁了,要不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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