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深圳来信:母亲5件健康器官被深圳这家医院切割摘除后死去,法院判赔62万元
【一封深圳来信:母亲5件健康器官被深圳这家医院切割摘除后死去,法院判赔62万元】
尊敬的邓飞先生:今日给您写信是想给您讲述一件发生在我家的悲剧。
我母亲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适,没有任何症状,只是于2018年8月9日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做体检,港大深圳医院以我母亲胆总管扩张为由将我母亲收入住院。胆总管正常值是6-8mm,我母亲的是8mm(在正常值范围内),可万万没有想到就因为这,从这刻开始,我母亲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港大深圳医院给我母亲做了各种各样的检查,均没有发现问题,最后行ERCP下管检查,在胰腺开口的地方切了一个8毫米的小口并做胰管刷检,结果刷检病理也没有发现问题,没有发现肿瘤细胞,至此体检应该结束,理应让我母亲出院。
但是,港大深圳医院却不让我母亲出院,而是安排我母亲就在这个有创检查的第二天,伤口还没有好的情况下,去做PET-CT检查,由于有伤口,PET-CT就在伤口的位置显示一小团高代谢灶(俗称伪影),这是因为PET-CT的追踪液会在有创检查的伤口炎性细胞处聚集形成伪影。港大深圳医院明知这个伪影是他们颠倒有创检查和无创检查的先后顺序形成,明知ERCP有创检查在此处刷检病理结果没有发现肿瘤细胞,明知PET-CT检查报告单上警告:仅供临床参考,港大深圳医院在此处病理结果没有发现肿瘤细胞的情况下,将他们制造的伪影故意说成“胰腺癌”,要求家属在“胰腺癌”手术知情书上签字,家属不是专业人士,完全被蒙在鼓里。
接下来史上最残忍的切割摘除开始了。因为是伪影,所以根本不可能有病灶。主刀人纪某在没有病灶的情况下,不做剖腹探查,不做术中快速病理确诊,不将术中没有病灶的情况告诉在外焦急等待的家属,因为如果他按规定,但凡做了其中一样,手术都做不了,我母亲也就生还下来了。但是,主刀人在没有病灶的情况下,一上来就直接将我母亲全部胰腺、胆囊、脾、十二指肠、部分胃5个健康的人体器官切割摘除,一件一件地将我母亲的健康器官摘下,总共5件,残忍的切割摘除一直持续了十个多小时,我可怜的母亲肚子都空了!术后病理证实:所有被摘除的器官均为人体正常组织,均无任何实质性肿物,均未见恶性证据!
手术后,港大深圳医院未按规定将我母亲被摘下来的健康器官向我们家属展示,我们受害者家属不知道这些健康器官的真正去向!
由于太多的消化器官缺失,我母亲无法正常代谢,还要应对手术带来的多个并发症,医院多次下病危通知书,最终于2018年12月2日含恨离世!
一次体检,一条人命!
后经司法鉴定结果: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责任参与度是61%-90%。
2023年1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要求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受害人家属赔偿627645.68元,该赔偿已执行。
但是,在手术中没有发现病灶的情况下,仍不停手,仍强摘我母亲5个健康的人体器官!做出这样肆意妄为的事情的主刀人纪某,至今没有受到任何惩处!是谁在庇护他?
如果这种制造伪影——切除伪影的套路不被制止、不受处罚的话,那么还会有更多的人因此受害!如果这种在没有病灶的情况下仍强摘人体健康器官的行为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谁来保卫普通人的生命权!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但谁来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做主!
写信人: 郇杰
2024年2月26日
https://weibo.com/1642326133/O2DzOzU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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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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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现患者病灶,主刀人也不告知家属,一顿猛虎操作,结果切割摘除了5个健康器官,患者悲惨死去,医院被法院判赔,也不清楚主刀人的考虑到底是什么
---这就是医害的所作所为!事后,医害还逃过了法律制裁,赔钱了事,病人没有任何错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这就是目前医疗维权的现状。医害有法律法规诊疗规范不依、草菅人命,患者非死即残,还得不到一个公平公正。
---没有更详细了解,不好判断,不过这五个器官没有任何移植手术可能性,目前全世界可以移植器官有肾移植,肝移植,这两个很多省级医院可以做,肺移植和心脏移植全国很少医院可以使用,胆囊胰腺,十二指肠不具有移植价值,更多的是病变切除
---器官倒卖移植基本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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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社会的毒打,不得不佩服老一辈的智慧:发现大病先不急着治(除非需要进急诊),再去省会医院、周边省知名大医院、甚至北、上知名医院多次重复检查后再决定治疗方案。
---老公的师傅也是一次体检,说肺部阴影,然后治后给感染。不体检时健康的不行。后面三个月一直重症监护室抢救,半年后把人治没了。西医已经没有医德了
---要去多家医院交叉检查,自己必须对自己负责每一个人的知识是有限的,都在自己的认知能力和经历经验范围做判断,包括医生 且每一种病的治疗方法都有多种
---任何大病最好有两家以上的医院医生确认,不能太信任自己有交情的熟人,是人都会出错。
---真的不敢相信。//@邓飞:没有发现患者病灶,主刀人也不告知家属,一顿猛虎操作,结果切割摘除了5个健康器官,患者悲惨死去,医院被法院判赔,也不清楚主刀人的考虑到底是什么
现在的医院杀手聚集啊
---总结下来就是:没事不要随便做体检;如果体检发现问题,有条件的话最好多跑两家医院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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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生命62万……人还真的不值钱,这不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怒]
---性质这么恶劣,这就不是钱的事了
---体检”何以夺命!体检或许能发现一些苗头,更多的则是走过场糊弄事,个别的甚至适得其反。那些因急病猝死英年早逝者,基本都能年年体检吧,何用之有。
---好好的大活人就被活摘致死,賠錢就能完事??? 該把所有參與者滅族…我曾不厭其煩的勸誡身邊的每個人不要去做體檢,可那些人都以為是害他們…
---骇人听闻,竟然是真事,难以想象,这个医生到底是怎么想的,后面是否有受到处罚,处罚是否到位,一条人命啊
---在家属不知情情况下被摘除器官,院方有犯故意杀人罪嫌疑,不是赔款问题
---肯定不是倒卖了,八十岁没用的了,就怕像刘翔峰一下,你自己百度一下
---1、如果真是如家属所说,应该是医疗事故;2、胰腺、胆囊、脾、十二指肠、部分胃切除,是属于外科固定的术式,为了保证癌症患者最大的获益,减少转移;如果是癌症,这种治疗没什么问题,但是疾病判断错误,所以对患者的损伤很大。3、港大深圳医院我记得是用的香港的管理模式,其实医疗水平也就那样。
---不知道是否做了尸检,其它能移植的器官是否都在?
---如果告诉你们啦会让动刀子吗?反正动了就是动就是动了的收费,好坏与他们何干?你家属签字了,后果自负,医生给你治病又没签合同,包治好
---真的是天理难容,现在的西医院就是资本操控,动不动手术,人的零件缺一不可,奈何亲人进不去没看到。所以希望那个纪坏蛋被游街伏法,不能在肆意妄为
---看了一下判决书,应该是1940年左右出生的老人家,80岁,所以应该是医院误诊,发生了严重的医疗事故。那些说医院贩卖器官的能不能不要张口就来
---半年前看到一个建筑高工的维权案例,控诉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在术中无故摘除其健康器官致使其术后落下终身残疾(现微博搜索关键词无法获取相关信息,不知是已解决还是当事人被捂嘴了)。医疗市场化、手术流水线化、医生绩效化大势下必然频频滋生草菅人命的闹剧。
---很难想象2024年的今天还有此等草菅人命的现象, "医生"和医院狼狈为奸,能够为了盈利把人当小白鼠任意宰割,真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砸钱找律师吧
---天朝医院已经如此牟利了四十余年,编出了很多病,还写进教材代代相传。
---如属实,赔620万、6200万甚至6亿都不为过!
---过于骇人听闻!一次体检后摘除五个健康器官致人死亡判赔60多万……都是什么鬼故事
---这似乎是一家合法的谋财害命机构。
---前段时间家里哥哥也说了个。他朋友的妻子也是类似,去医院时看着还好,进去后越治越重,一个月后进了ICU…住了十天说不行了,拉回家再十多天人没了//@呆呆是蠢猫:老公的师傅也是一次体检,说肺部阴影,然后治后给感染。不体检时健康的不行。后面三个月一直重症监护室抢救,半年后把人治没了。西医
---太可怕了,一连串的“恶意”,竟然发生在2023的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