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个热搜让人很是唏嘘不已,一个怀孕的女孩子控诉男友出轨10余名女生。
依我们许多人的想法,学校起码应该将其开除,然而学校却对他进行了警告处理,可谓不痛不痒。

大家对学校这个通报处分不满意,校方的解释也很少。
放到过去几十年,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学校也是必然要将这个男生开除的。
然而,到了如今,这样的事情早就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了。
这背后其实是舆论道德体系的混乱,原本我们民族最为重要的伦理道德、是非标准正在崩坏。
这或许只是一个开始。
随着非婚生育的全面放开,中国女性拥有了全世界最完整的,独一无二的生育权。
法律上称之为“生育决定权”,意思就是一个女人无论是否结婚,她想和谁生孩子就和谁生,想堕胎就堕胎,没有任何的限制。
哪怕是她的法定丈夫,最多也就是只能建议她和自己生育。女方不愿意,就是可以不生或者找其他男人生。
从表面上来看,这确实是给予了女性完全的“自由”,女性地位空前提升。
不管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她的生育行为:
她想不生就不生,丈夫无权干涉;
和别的男人生,也并不犯罪,因为《刑法》上没有“通奸罪”;
就算未婚生子,那也是自己的权利。
……
许多女性对此很是满意,认为这提升了自己的地位,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是过去数千年以来的女性所无法想象的。
然而,权利对应的就是义务!
女性拥有完全生育权的同时,男生对她的义务在法律上也就同时消失了。
过去的女性在嫁人的时候,是不可能有如今某些女孩子那么多的经历的,男性理所当然对其负责。
然而,如今的一些女性,经历实在太多,在其结婚之前,感情经历不知道有多丰富;即便真的收心嫁人了,但依然还会出轨。
比如说,前段时间爆出来的“张家界新娘事件”,很难想象一个女性要堕落到何等地步,才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近年来,亲子鉴定中心的爆火,就足以说明一切。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女性非婚生下孩子,和男方做个DNA鉴定,确定是男方的,男方就要养孩子而不是养她。
这种规定显然是和大众意识相违背的。
就拿本文开头所说的那个怀孕的女孩子来说,她觉得她对于男生的其他十余个女友来说是不一样的。
男生对她有责任,所以不应该再和其他女孩子交往,这也符合大众的道德预期。
那笔者再问大家一个问题:这男生现在和十来个女孩子交往,要是其中同时有两个甚至多个女生怀孕了,他该对谁负责?他能同时和几个女孩子一起结婚吗?
两性关系是神秘而且神圣的,只有维持稳定的两性关系,这个社会才会有正常的秩序。
如果两性关系混乱不堪,只会便宜了那些渣男,让他们有机可乘,做出各种伤害女性的事情。
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洁身自好的重要性。在两性关系没有确立的时候,就将自己给交出去,显然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就是我们目前最大的难题,我们要告诉这些女孩子,在她们获得完整生育决定权的同时,她们只能要求她们自己对自己的身体负责,社会已经没办法再要求男人对她们负责了。
所以说,如今的女性看似比以前的女性多了一些所谓的“自由”,然而地位却似乎下降了。
以前的女性嫁人,如果没有什么过失,可以在正常家庭里面安然度过一生,有丈夫和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然而,现在许多女性,因为拥有了太多的“权利”,根本不拿自己的感情和身体当回事,随随便便地就成了渣男的猎物,而自以为这是所谓的“真爱”。

所谓的“勇敢追求真爱”,其实是愚不可及,在将自己的身心交出去的时候,收获的只能是一地鸡毛。
即使她以后嫁了人,找到了老实人接盘,她也依然会怀念之前“浪漫”的日子,嫌弃自己的丈夫没本事、没情趣。
试问,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她还能得到丈夫的疼爱和子女的敬爱吗?这个家庭还能安稳吗?
恐怕十有八九会走向最终的解体,以离婚收场。
当剩女越来越多的时候,当离婚率越来越高的时候,当越来越多的人只能走进养老院任人宰割的时候,你还能说女性地位“空前提升”吗?

希望我们同胞应该清楚一下事实,那就是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享受了太多的自由,那就要想想这样的“自由”背后的代价究竟是什么,你能否承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