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盟国与轴心国间展开殊死搏斗之际,苏联却与日本保持中立。为了尽快结束对日战争和减少在对日战争中美军的伤亡,美国在临近对德战争胜利之际,邀请苏联在欧战结束后参加对日作战。


在1945年2月8日下午的雅尔塔会议上,斯大林与罗斯福商谈苏联出兵对日作战的政治和经济条件。斯大林说,如果这些条件不能得到满足,他和莫洛托夫就难于向苏联人民解释,为什么俄国要参加对日作战。他们清楚地理解到,对德作战是由于德国威胁到苏联本身的生存,但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俄国要同一个与它没有重大纠纷的国家作战。他说,如果这些政治条件能得到满足,人民就会了解,这是涉及到国家利益,而且非常容易将这项决定向最高苏维埃解释。

1945年8月,在宋子文与斯大林就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进行第二阶段的谈判之际,斯大林就向宋子文提出战利品问题,认为苏军占领区内的若干日本财产,包括一部分日本公司之股票在内,应视为苏俄之“战利品”。

当苏联8月8日对日宣战并于次日出兵东北时,中苏的谈判仍在继续,直到14日才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该条约不过是雅尔塔协定的派生物,是中国对美苏关于远东势力范围划分的事后承认而已。

面对斯大林的漫天要价和苏联将要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讹诈,处于弱势的国民政府对战利品问题只好采取隐忍的政策,消极对待。

苏军在中国东北出兵不过一周,却战绩惊人。据苏联发表的报道:俘获飞机925架、战车269辆、装甲车35辆、野战炮1226门、迫击炮113401挺、机枪4836挺、步枪30万挺、马17497匹、汽车2300辆、俘虏将士594000人、将军148人,内含负伤者20000人、死者80000人以上。

与此相对的苏军损失是:阵亡8219人,负伤22264人。从狭义的战利品概念而言,苏联出兵东北也是收获颇丰。而且根据1945年12月在重庆签订的《中苏财政协定》,要由中国政府负责回收苏军在东北发行的红军票。据东北金融特派员王文蔚先生估计:迄35年春夏之交,苏军表面撤退为止,红军票之发行额约为20亿元。

此外,苏军还窃取了东北公私银行的现款和储备,苏军进占东北后,除发行不兑现之红军票外,更公开劫取公私各银行现款及储备。据日人高畸氏著满洲终焉所称,其搜刮伪满中央银行之纸币达70亿元之巨。

苏军出兵不到一周,除彻底恢复了帝俄在远东的领土和政治权益外,还接收了庞大的武器装备和巨额金融资产。即便如此,苏联还不满足,对残留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工矿企业垂涎三尺,欲以“战利品”的名义将其独吞。


二战中,苏联与其他盟国在战利品问题上一直存在着巨大的分歧。美国、中国、英国等盟国对战利品的处理均遵从国际法,以1907年的海牙条约为依据,将直接为军队生产并且属于军队的装备和军需品才算作战利品,至于生产该项装备或供应品之工厂则不在其内。苏联却对战利品的含义作无限的延伸,认为凡是苏军占领区内的产业设施均属于战利品,要予以拆迁。

在欧洲战场,苏军就把它攻占的土地上的一切东西都看作是“战利品”而据为己有。当苏联在处理日本的在华资产时,不但沿袭了其在欧洲的做法,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政府早就打算把东北的日资工矿企业纳入战后对华赔偿的范围之内。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立即开展接收东北的工作。8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东北各省收复处理办法要纲》,在长春设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东北行营,其下设置政务和经济2个委员会,另设外交部特派员公署以协助接收。

在接收东北时,国民政府对将东北地区的敌伪资产抵作赔偿寄予厚望,同时也担心该地区的敌伪资产会被苏联拆迁,于是国民政府寻求盟国支持,要求把东北的日伪资产作为日本对中国的赔偿。

9月2日,国民政府向驻渝的美苏大使递交备忘录,正式宣布没收日本的公私财产及日本在华经营的一切产业作为赔偿。声明说:

“关于日方在华财产事,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中国因日本之侵略遭受重大之损失,为抵偿此种损失之一部分起见,中国政府决定没收日方在华之公私财产,以及日方在华经营之一切事业,拟请贵国予以支持,并在中国政府接收之前,令伤贵国在中国收复区内之军队,对于日方公私财产以及日方所经营之商店、工厂、矿业、交通、通信事业以及其他资产,暂为保护,以防日方之破坏隐藏或运往他处。”

同月在伦敦举行的五国外长会议上,中国提出三项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必须防止在中国领土上或将为中国所收复的领土上损坏、摧毁、或转移日本财产,特别是苏联可能拆迁在东北的日本工业资产。但是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不赞成将日本赔偿问题提交会议讨论,中方的要求也未得到莫洛托夫和贝文的答复。

在莫斯科的谈判桌上没有解决的战利品问题,随着苏军出兵东北而再次呈现在国民政府面前。苏军占据东北全境后,苏联与国民政府谈判的就不仅局限于战利品,而是扩展为中苏在东北的经济合作问题。

10月17日,熊式辉、张嘉缴、蒋经国、董彦平与苏军元帅马林诺夫斯基举行第二次会谈,关于日本在东北的资产问题,中方表示:

“……我方,先希望接收伪满州国政府及日本经营的工场、中国人与日本人合办的工场。”

马林诺夫斯基对中方此项要求的答复是前者应全部看作苏联的战利品,即便是后者,由于这些中国人是与敌人协作的人物,应被视为敌产。对此,张嘉缴在日记中写到:

“……苏联的意图是,以战利品的名义攫取东北的工业,以继承日本在满州经济中占有的特殊势力。”

此后,围绕中苏关于东北经济合作问题,张嘉缴与马林诺夫斯基及其经济顾问斯特拉科夫斯基多次会谈(1945年10月—1946年2月)。苏方坚持东北重工业均由中苏合办,在1945年12月7日张嘉缴与斯拉特科夫斯基的会谈中,斯氏恫吓道:

“战利品由各国共同参加讨论一节,亦不能赞成。须知此项战利品既在红军手中,中国方面,惟有两途可择,一为设法合作,继续经营。一为任使其被尽数破坏。……”

面对苏联的无理要求,国民政府也针锋相对,坚持在东北的日资企业均应由中国没收抵充赔偿,拒不承认苏联的战利品解释。

被拆除设备后的工厂

除了张嘉缴在长春与苏联占领军商谈外,1945年12月25日到次年1月,蒋经国赴莫斯科与斯大林会谈,1946年1月一3月,蒋介石、王世杰与苏联驻华大使彼得罗夫在重庆也多次会谈,但均未成功。

显然,中苏两国在战利品问题上毫无共同点可言,在经济合作方面,中国的模糊策略与个案处理方式也与苏联将日伪时期的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和满洲电业株式会社经营的企业全部纳入经济合作范围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大相径庭。

此外,国民政府要求苏联先撤军后协商,而苏联则要求在达成协议后再撤军,双方的立场无异于南辕北辙。


由于中苏在“战利品”问题上的立场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苏联就加快从东北的拆迁工作。苏联对中国东北日伪资产的劫掠行径,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怒,1946年2月下旬,在重庆、北平、太原等地爆发了反苏示威游行。游行的队伍高呼“苏联必须归还在东北抢夺的物资”、“苏联应归还东北运走之一切物资”等口号。

在国内舆论的压力下,国民政府的态度渐趋强硬。3月5日,中国外长王世杰声明:

“所有日本的公私财产,凡是在中国领土上的都应作为赔偿,归中国所有。中国政府不同意苏联把这些财产中的任何一部分当作`战利品’据为己有,以此作为从满洲撤军的交换条件。”

被拆除设备后的工厂

直到5月3日苏联从东北全部撤军,中苏仍未就战利品和经济合作事宜达成协议。虽然此后国民政府继续对苏联拆迁的物资和设备进行调查,收集详细的数据与证据,作为未来交涉的基础,但也不见下文,战利品问题就此搁置。面对苏联的蛮横无理,蒋经国不得不慨叹:“国家无实力,不得不动心忍性也。”

其实,从苏军8月18日进入沈阳等地伊始,苏军就有组织地没收粮食和其它库存品。从9月上旬起,苏军有选择地从东北的工矿企业中拆迁一些重要的机器设备运回苏联,到12月苏军预定的撤军期限来临前,拆迁工作基本结束。苏军拆迁的都是最新式的工厂和机械设备,发电和输变电设备、电动机、实验设备等。

据资源委员会估计,苏军从东北搬去的设备价值为482734053美元、原料价值为792167771美元,合计1274901825美元。

根据美国总统赔偿专员鲍莱的报告团,苏联拆迁中国东北工业设备将延缓中国经济发展30年,并妨碍美国之政策。苏军在驻留期间对东北工矿业的拆迁和破坏,据鲍莱估计工业上的直接损失达8.58亿美元,如果把这些工业设备的复置费用和品质的变坏计算入内,则损失高达20亿美元。面对盟国的指责,苏联只承认拆迁了9500万美元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