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家好不容易说了实话,现在知道政法大学教授没说错了吧。
---1.该法官实话实说,揭开了自由裁量权的神秘面纱。从这个角度说,应该评选为2024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 2.他讲出了内部高度机密。从这个角度看,该法官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
---如果法院能全部公开审理,进入公检法的所有人员全部可以用手机录音录像,社会的发案率估计为零,都是他们故意制造了各种社会矛盾
---第一次相信法官这话说的公平公正
嘉定法院的一位法官近日再次引发了公众的热议,他在一次庭审中的言论令人震惊:“我们不是做每个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的,你以为法院做什么都要法律依据啊?判决书上都写着‘本院认为’,我们认为就可以了,哪有那么多法律依据?”这一番话不仅让人对司法审判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司法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深入讨论。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守护者,其言行举止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审判。然而,这位法官的言论却让人感到困惑和不安。他似乎在暗示,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做出裁决。
这种思想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可以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那么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将会受到严重的挑战。同时,这也将给那些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影响案件裁决的人提供可乘之机,从而破坏司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法官在审判案件时需要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的规定和原则来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