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芝1930年出生,17岁参军,1950年入党,1952年入朝,,
1955年归国任南京歌舞团副团长,江苏省歌舞团合唱队副队长,
她写了一份意见书,要求首长带头不要找女演员陪舞,
陪舞后让她们回家不应留睡,被诬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
1971年9月2日未经审判程序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