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本书《青春之痛:未成年人犯罪警示录》
霸凌者或主动施暴者致人死亡,则基本以故意伤害,斗殴定罪,有96%刑期都在5年以下(都是管教,社区矫正这类,苦窑不到1/3)
里面反杀霸凌者致死案例共39例,全是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没有以防卫过当起诉,而且全部进苦窑
所以有个结论霸凌者打死人。都是轻判,5年以下,
反杀霸凌者的都是从重从快从严
陈泗瀚,1vs15个霸凌者,被判8年,判词:民愤极大(可是他的班主任发动30位同学打指模签名陈情书表示他品学兼优。另外15位不打指模的同学是参与霸凌者)
刘振智R1vs6个霸凌者,被判15年,判词:手段极为凶残(他在被人疯狂殴打的时候,其实只刺了一刀)
为什么会这样,有人分析原因:
助长人心之恶,利用恶人来压迫我们。
还有严惩血性反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