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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54岁保安捅死32岁外卖员!

在监控视频的注视下,年富力强的外卖小哥,被年过半百的保安连刺一分多钟,全程不敢反抗。网友悲愤地表示:这次终于可以不被判为互殴了!

“互殴“这个词就是某些法学专家们罔顾弱者事实的根本体现。目睹一个活生生生命就此终结,人们含泪问天:谁阉割了年轻人的血性?如果遇到侵略者,担心被定性为“互殴“,是不是都不敢反抗了?



这个事件刺痛了所有网友的心,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宁愿被捅死,自始至终都不敢还手?外卖员显然知道,一旦还手,就会被判为“互殴”。

“互殴”一词不除,弱者将无安身之地,民族将毫无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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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不反抗、不反击,也不逃跑,在短短几十秒内任由对方连捅多刀,这就不得不令人纳闷了。

也许,外卖员上有老下有小,一旦反击,打伤对方,吃上官司,他作为家庭支柱倒下去,老人的病谁管?孩子的学费谁交?一身软肋的人,连正当防卫的权力也被剥夺了,只能任由带血的尖刀,一次又一次地捅穿自己的身板,最终含冤离世!

按归常理,32岁的男子正是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候,即使54岁的保安手持凶器,也是有足够的力量抵挡的。这是在面临严重伤害、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时刻,人的本能反应,也会做出保护自己的举动。

面对生命威胁,动物也会逃跑啊,为何一个大活人站着一动不动,任由保安持刀捅刺?

表象上是底层人为难底层人,保安太穷凶恶极,外卖员太软弱可欺了。但是,深层次里,还是外卖员从未得到过法律的保护,下意识里自己是被缚住了手脚的“人”。

这,才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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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吗?今年8月,山东青岛,一男子被楼下壮汉无端辱骂,回嘴后壮汉打上门来,双方冲突过程中,男子抄起酒瓶砸向对方脑袋,自己则被打得头破血流,医疗费花去20多万。事后警方认定为互殴:你可以躲,可以跑的,还手就是互殴!

当时,事件连同“互殴”这个奇葩的词,引发了网络骚动。不仅引发了公众对个人的安全与权益的思考,也引发了对法律与公共安全体系的关切。



现在,两个令普通人瑟瑟发抖的事件结合起来,是否有某种关联?

首先,从个体层面来看,这起事件是对个人安全和人身权益的极大侵犯。家门被踹开,遭到毒打致骨折、嘴唇缝12针,无疑是一种严重的暴力行为。而外卖员被明显比自己更孱弱的保安狂捅,全程不敢反抗和反击,甚至不敢逃跑。

这不仅是对身体的侵害,更是对个体尊严和安全感的摧毁。受害者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来保障生命的安全,然而,“互殴”,是横亘在正当防卫面前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

第二,法律是否能够有效保障每个公民的安全和权益?如果被简单归结为互殴,那就意味着对实际受害者的正义无法得到伸张。在法治社会中,将人人自危,充满了朝不保夕的顾虑。

两起事件反映了社会对家庭安全的关切,以及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社会对于个体安全的担忧和对公共秩序的期待是正常的,而司法部门的应对方式直接关系到社会对执法机构的信任。

第三,“互殴”概念的混淆和滥用,也引发了对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教育的反思。人们需要了解自己在法律体系中的权利,执法机构需要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认真调查,以确保公正的司法结果。

正气需要弘扬,正义必须伸张。正是“互殴”扼杀了公道,也阉割了国人的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