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帮规大还是共和国法大?

  原创 2017-07-31惊鸿天涯何处是神州

  编者按:

  有读者问平凉回民围攻甘肃省委大院的结果,只说一句话,各位读者要相信党和政府,对于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肯定会采取严厉措施。

  笔者在微博上发现了一位网友拍摄的所谓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拉面协会的行规图片,仔细看了一遍,内容的确很让人讶异。

  协会会长、会员名单,我就不一一念出了,蛮绕口的。

  我就给各位手打一下行规。

  经以上协会会员共同协商如下:

  1. 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将各拉面店之间的距离定位为700米,决定在任何一家拉面馆方圆700米之内不能开设第二家拉面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 以上各拉面店负责人,不准带亲朋好友在规定范围内开设第二家拉面店,如有违反者,一切后果自负。

  3. 前来武清区杨村找拉面店谋生的穆斯林及非穆斯林朋友请提前联系或打听本县拉面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如有人存侥幸心理,故意破坏行规,武清区杨村全体拉面会员,有责任有义务群起而攻之,一切责任由破坏行规者负责。

  5. 维护地方安宁,维护穆斯林兄弟之间的团结,务必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6. 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注意防火。

  说实话,读完这行规,差点没吓死我,真没想到,四大直辖市之一,重要对外港口的天津,居然还有这种行规。本来以为这是有官方背书的行规,再仔细一看,也就是某些拉面馆业主制定的行规而已。

  从姓名上看,马二沙就是马尔萨(马耶稣),乙布拉就是易卜拉欣/亚伯拉罕,乙四夫/冶四夫就是优素福/约瑟夫,呀古白就是雅各布,大吾德就是达乌德/大卫。说实话,东部地区的大部分信教回民并不会直接把经名拿来当做正式名字来用,不出意外,应该是青海等西北省份的,而且没准就是那个因为拉面作为支柱型产业而“闻名遐迩”的化隆县的。

  笔者不知道这个所谓700米内不准开第二家拉面馆,是经过何种精密的计算或者统计出来的结果,但是,笔者想知道的是,凭什么几个拉面馆的经营者就可以制定逾越法律的规则,规定700米内不准开第二家拉面馆?假如说,一家面馆取得了食监、卫计、工商、税务等各政府部门的相关许可材料或者经营执照,却没有依照这个所谓的“拉面协会行规”开面馆的话,会出现什么结果呢?是不是就不许开了?原来几大政府部门的允准必须经过拉面协会点头才行。笔者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在负责食品行业的几大部门之上,还有一个凌驾于其上的“太上皇”——拉面协会。嗯,很好很强大。

  第三条行规是比较牛逼的,看这架势除了清真拉面馆之外,非清真的经营面类食品的餐馆也要管了?这是要取代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节奏吗?到底是拉面帮规的效力大,还是国家法度的效力大?也就是说,不清真的面馆也要遵守这个莫名其妙的拉面协会行规?还言辞恫吓“请提前联系或打听本县拉面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不遵守这个所谓的“有关规章制度”,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什么会造成经济损失呢?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难不成某个面店经营者不遵守你们的拉面帮规,你们就要打砸人家的店铺了?几个拉面馆老板聚在一起,就立法了啊?真当你们姓赵啊?真当现在的社会主义中国是中世纪政教合一的大食帝国?

  如果说第三条还是隐晦的威胁的话,第四条简直就是图穷匕见了。“如有人存侥幸心理,故意破坏行规,武清区杨村全体拉面会员,有责任有义务群起而攻之,一切责任由破坏行规者负责。”“有责任有义务群起而攻之”?要用什么形式群起而攻之?打砸店铺?还是围堵闹事儿?还是以“破坏民族团结”的名义,去找某委撑腰,干涉司法行政啊?还“一切责任由破坏行规者负责”。看看,多牛逼,也就是说,收拾完不遵守拉面帮规的经营者,经营者的一切损失还要自负。打砸无罪、闹事合法?就连政府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果存在疏失对公民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都要依法赔偿。结果现在某些极端分子,自己搞一个狗屁不通的拉面帮规,就可以打砸无罪、闹事合法?就可以损害他人利益,还要由受害者自负责任?这到底是在社会主义中国,还是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满清啊?某族的分子拥有如同满清时的洋大人的治外法权?这是大地代治者要对卡费勒贱民行使沙里亚法了吗?好怕怕喔~

  好牛掰啊,笔者不知道,国法在这群混账的眼里算什么,强调依法治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这群人的眼里又算什么?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就想问问,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到底这些人有没有放在眼里?

  第五条也是比较牛逼的,“维护地方安宁,维护穆斯林兄弟之间的团结,务必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有人要是不遵守这个狗屁帮规,就会破坏地方安宁啊?哎呦,这是什么意思?必须听你的,要不然就要闹事儿来碰瓷儿吗?

  这个目无国法的狗屁协会,是不是已经有一定的黑社会性质了啊?如此欺行霸市、目无国法,还敢公然贴出来,这样的所谓协会,是黑恶势力明目张胆、践踏法律的公开化。

  这就是欺行霸市的穆斯林黑社会组织,简称穆黑!

  笔者给制定拉面帮规的极端分子一点意见。干脆多聚集点人,去把食监、工商、税务、卫计、民宗部门都围了吧,要求他们把发放餐馆经营执照及相关材料的权力让渡给你们吧。这样多省事儿。以后开面馆,不用去政府报备,直接在拉面帮领一个拉面认证资格证算了。反正国家发放的合法执照在你们的眼里就是个屁。谁没有领拉面认证资格证,就用“民族团结”大棒砸碎他的狗头。用“破坏民族团结”罪拘留他个十天半个月的,谁让他不明白,到底官方行政执法部门和拉面帮,到底谁在面类餐馆行业说了算呢,真是太不识相了~~~

  还有网友给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拉面协会马胡塞尼会长打了个电话。大致是这个样子的。

  “喂,您好” “嗯” “请问是马会长吗” “是啊” “我在网上看了一下你们那个行规,请问非穆斯林朋友不能在你们协会的店七百米范围内开拉面店是吗?” “是啊” “假如开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后果自负吧” “您那行规里的群起而攻之,请问是经济上的攻击还是武力上的攻击”“。。。。。。。”嘟嘟嘟嘟,挂了

  嗯,打电话这个网友不太会说话,套话都不会,得先领导啊不阿訇你好,请问一下我准备在那那那开个面馆,听人介绍了就先来问问办理手续,得交多少钱,能不能打点折扣,交了以后有什么便利,不交有什么后果。态度一定要恭敬语气要谦卑。这直接上来问后果当然什么都问不到。

  最后,要给这些拉面帮说句公道话,他们制定这种行规,说明确实是想做拉面赚钱,并非打着拉面馆的旗号给某些不法行为洗钱。

  鞠躬尽瘁为国忧,华夏复兴望君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