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不温和——关于传说中的温和穆斯林群体

  原创 2017-02-16 关不羽

  巴黎暴恐大屠杀以后,开始流传这么一个段子:激进派穆斯林希望将你斩首,温和派穆斯林希望激进派穆斯林将你斩首。这样“伤害伊斯兰感情”、政治不正确的话,无论是在宇宙真理化身的某国,还是在白左充满爱、鲜花、宽恕的彼岸,都被主流舆论屏蔽。屏蔽,是政治正确的无上法器。但是,冰冷的子弹大煞风景。这边巴黎刚演完“我们有鲜花”“我不仇恨”的狗血剧,不缺鲜花和爱的南加州就发生了“为证明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而扫射的“枪击案”。政治正确、爱和鲜花,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反思的对象。

  在媒体报道中,多起宗教极端主义的暴恐事件肇事者多是温和、友善的邻家孩子,包括最近美国发生的“大规模枪击事件”,当地伊斯兰文化中心的长者也是很夸张地形容凶手法鲁克如何绅士、如何善良。那么,到底怎么界定温和派和极端派呢?枪声没响,个个纯良;翻脸激进,鲜血淋漓。以扣动扳机作为温和与激进的标准,某国穆斯林群体代表的发言“少数极端分子不能代表我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开枪的不能代表没开枪”的呢?那么,别人不得不问,今天没开枪的,是不是明天也不会开枪呢?难道要教外人士天天感谢“温和派”的不杀之恩吗?因此,这种“我们没开枪”的温和标准既无法界定,也无法保障。

  事实是,社会从来不去区分“温和的佛教徒”还是“激进的佛教徒”——刚坐床的白马铁林大师引来围观无数,却没人关心他温和不温和。再掰着手指数数,“温和的道教徒”“温和的天主教徒”“温和的印度教徒”……,都是面生可疑的词汇。因此,与其去寻找“温和派穆斯林”的界限,不如问问:他们为什么不温和?

  政教分离的世俗主义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原则,即便在不大正常的某国,神教也没有被宣布为国教待遇。但是,赋予神教法外的特权已到了见怪不怪的程度。清真食品有官方标准护航,清真寺是唯一受到官方大力支持建设的宗教设施,猪是唯一因为宗教禁忌而被限制的符号——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基督教的一些教派对蛇、龙也有很高的禁忌度。其中,最大的失误是,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被强行捆绑,维族、回族的民族政策长夹杂大量宗教优惠,大小宗教头目和民族领袖的角色合一,造成了事实上的“族群-地区-宗教”的高度凝固。

  政教分离的世俗主义原则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被绥靖殆尽,不问曲直、不管原则的做法比比皆是。宗教极端主义侵入公共生活的要求每每得手,这会鼓励“温和派”吗?即便我们可以划分出一个“温和穆斯林”的标准,一边是得寸进尺、屡屡得手的宗教极端主义,另一边是“无所作为”的温和派,信众会追随谁?视哪一派为自身利益的代表?

  政策层面的教训,可以参考今天处于极端宗教势力攻击前线的欧洲。他们奉行的多元文化政策,也是人为地把宗教和移民群体及其聚居区捆绑在一起。政府不断满足宗教极端主义改造公共生活的要求,在教育文化领域、在移民政策制定,甚至根本之重的外交、军事领域,世俗主义全面溃退。这种自虐式的“尊重”,换来了什么?更多的仇视和暴行。当退让和绥靖成为惯例,爱和鲜花是不能阻止仇恨的蔓延。相反,世俗主义每退一步,都是鼓励宗教极端主义更大胆、更激进,“温和”就这么无疾而终了——确实有公开反对、谴责暴恐行为的穆斯林,但是他们能够称之为穆斯林群体的“温和派”吗?这种表达基本上是个人良知的表现,组织程度、影响力根本不能与极端组织相提并论。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个人良知的表达阻止了宗教意识形态激进化的趋势。事实是,善意满满、童话般的多元文化政策之下,欧洲根本没有诞生过任何温和化的伊斯兰新兴教派组织——实际上没有什么伊斯兰新兴教派组织是温和的。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基地组织确实比isis更温和,但isis远比基地更欧洲。欧洲这样爱心爆表的绥靖换温和,都以惨淡的血泊收场,还不够警醒吗?

  换个角度看,所谓“温和派穆斯林”在很多场合就是“世俗化穆斯林”的同义词。在政教分离、世俗主义的现代社会,任何宗教只要参与公共生活,就必须认同和遵守世俗原则。认同言论自由、不滥用暴力、不强迫他人信仰等等,这些都是最基础的。

  但是,当宗教原则和世俗原则相背离时,小清新们曲不离口的“你们应该尊重他们的信仰”恰恰是颠倒了这一原则。在小清新看来,一个人因为饮食习惯不吃猪肉,和因为宗教信仰不吃猪肉,是不同的价值评判。前者无价值,后者则是“值得尊重”。这是很可笑的。

  你特别尊重不吃五仁月饼的人吗?你疯了!只吃豆沙月饼就特别高尚?你还是疯了。

  那么,为什么不吃猪肉就特别值得尊重呢?这是病,得治。在世俗原则里,吃什么不吃什么都是个人自由的偏好问题,别人固然不可强迫其改变习惯,也谈不上什么值得尊重。相反,在公共生活中,任何以宗教价值观、宗教教义去衡量评判他人行为者,自以为是、贬低他人的,才是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冒犯乃至歧视。那种“你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的论调,只会助长宗教信徒错误的优越感。更诡异的是,他们对本土宗教可谈不上什么“尊重他们的信仰”,迷信、巫术、愚昧落后之类的好词向来不少。可某教成为话题时,教外护法从来不缺这帮先进人士。不客气地说,小清新们的选择性“尊重”,就是有意无意地为宗教极端势力张目。

  在公共生活中,高尚的人受到尊重,因为他们的行为符合世俗道德对高尚的价值评判。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若一个人因为某种信仰而行恶,那么他不值得尊重,指引他行恶的信仰也不值得尊重。赛义德.法鲁克“为证明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而伤害无辜,他是否信仰了正确的教义,这确实是个宗教问题,可以留待宗教学者去判断。但是,以公共价值观标准去衡量,他信仰的“和平的宗教”即不和平,也不值得尊重。高调是无用的,再难听也要说实话:在现代社会,极端暴力事件发生几率远高于其他宗教的信仰体系,不可能获得其他社会群体的尊重。

  有的朋友说,激进主义的穆斯林只占百分之七,还有其他版本的说法是百分之十五或二十五等等,其它都是温和的,总之“总体上是温和”的。我不知道这种统计有什么意义,没开枪之前的法鲁克们好像也在“正确的大多数”,而开枪之后,这个激进的十几亿分之一百分之百犯罪了。在暴恐事件中,每一个十几亿分之一都百分之百地犯罪了。

  传说中的大多数在哪里?值得尊重的信仰在哪里?在事后,以平和的语气来劝告我们“你们要尊重我们的信仰”吗?我也很平和地告诉他们:我不知道他们的信仰是不是值得尊重,因为我没有看到他们在信仰指引下的公共活动,但是我确切地判断法鲁克赛义德的信仰不值得尊重。

  如果教内人士不去反思造成法鲁克们行为的宗教因素,不去努力消除激进教义的束缚,而是以“请你们尊重为辞”把宗教意识形态视为舆论批评的禁区,态度再平和也谈不上什么温和派。因为,这种“要尊重”的调子从来不能阻止赛义德.法鲁克们行恶,不能化解激进派的戾气,谈何温和呢?面对宗教极端主义事件频发,穆斯林群体缺乏自省,难以出现温和转型。

  总之,他们为什么不温和?三个因素:公权力放弃世俗主义原则的政策绥靖、小清新的舆论纵容、群体自身缺乏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