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的古兰经

杀死教徒的

• 在哪裡發現不信教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2:191)
• 討伐鄰近你們的不信道者(9:123)
• 機會出現時,在哪裡捕獲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9:5)
• 29)
• 除伊斯蘭以外,別的宗教都不可接受(3:85)
• 猶太教徒和基督徒是放蕩的;要討伐他們(9:30)
• 如果以物配主者批評伊斯蘭,要把他們釘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腳交互著割去(5:33)
• 以物配主者只是污穢,不准他們臨近禁寺(9:28)
• 懲罰不信者,為他們而裁制火衣,沸水將傾注在他們的頭上,他們的內臟和皮膚將被沸水所溶化(22:19)
• 不要妄想與不信道者和平相處;遇到不信道者的時候,應當斬殺他們(47:4)
• 不信道者是不精明的民眾;鼓勵穆斯林奮勇與他們作戰(8:65)
• 穆斯林不可以外教為盟友(3:28)
• 把恐怖投在不信道的人的心中,斬他們的首級(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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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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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非穆斯林的

《古兰经》3:110, 98:6,8:55 分别记载:
  “你们(穆斯林)是为世人而被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
  “信奉天经者(犹太教徒、基督徒)和以物配主者(多神崇拜者),他们中不信道的人,必入火狱,而永居其中;这等人是最恶的人。”
  “在真主看来,最劣等的动物确是不信道的人,他们是不信道的。”
  可见,《古兰经》将安拉的追随者奉为最优等的族类,并且宣扬非穆斯林(卡菲尔)是邪恶劣等的并如同动物一般。在此笔者绝非断章取义,众多经文均体现此态度。
  (7:176将非信徒比喻为“伸出舌头的狗”,7:179称卡菲尔牲畜不如,5:60称安拉曾将犹太人变为猩猩和猪等等)


  另外,当伊斯兰在1300多年前圣战征服了位于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和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后,与基督徒签订了欧麦尔协定(Pact of Umar),这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基督徒接受了各种剥削羞辱和限制以换取人身安全。该协定的内容后来成为伊斯兰法正统的一部分,落实为伊斯兰对基督徒和犹太人的普遍政策。(伊斯兰对其统治下的非犹太人和非基督徒更加残暴)


  部分内容包括:
  ?无论白天夜晚,如果有需要,穆斯林都可以进入教堂暂住
  ?非穆斯林家庭必须给有需要的穆斯林开放三天,并提供食物
  ?非穆斯林要处处恭顺穆斯林,如果穆斯林要坐在下,非穆斯林需要让出自己的座位
  ?非穆斯林的家门需要低过头顶,这样每次出入需弯腰,以铭记自己的卑微身份
  ?非穆斯林的房子不得高过穆斯林的房子
  ?需要缴纳沉重的赋税给穆斯林长官
  ?非穆斯林不得雇佣、管理或者在地位上高过穆斯林
  ?非穆斯林不得给穆斯林传自己的宗教,但是穆斯林可以给非穆斯林传教,一名非穆斯林要加入伊斯兰其他非穆斯林不得阻拦


  综上,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许多(但不是全部)中东难民即便在欧美得到的热情接待,感激之情也并不深,甚至贪得无厌或者稍稍不如意就反目成仇,本文开头的两个“儿童难民”就是例子。
  因为从小长大受伊斯兰文化环境熏陶,塑造了他们的对非穆斯林世界的不平等观念,认为穆斯林天生就是优等的族类,得到优待是应该的。而非穆斯林则是可鄙的,甚至是动物,非穆斯林接待穆斯林,迁就穆斯林也就是应该应分的,因此往往并不会去感激非穆斯林,因为安拉的命定本该如此,而且这也确立在伊斯兰法中。
  因此我们不得不说,许多来到欧美的穆斯林都不同程度上怀有这种态度,这并不需要他们是伊斯兰教义专家而是从小耳濡目染,但是随着欧洲的众多清真寺拔地而起,许多的难民也会有伊斯兰教义专家(阿訇)时常强化他们的这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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