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族团结为借口的横行拉面帮——以盱眙拉面事件为例

  大汉之鹰001 2017-08-01 17:39:18

  导语:任何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为借口的打、砸、抢、敲诈等行为都是耍流氓,必须依法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本文章将简述事情经过、官方的处理方式、处理不足、处理不足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1、事件简述

  2014年9月21日 一位女顾客兰州拉面馆吃饭,携带拉面店认为含有猪肉的外卖进店,在理论过程中,拉面店人员上来就动手拽女顾客的膀子,把她手都扭伤了。随后报警, 当事人情绪激动,串联一些外来人口聚众集访、甚至欲张贴大字报、几乎冲击警署 ,后由于种种因素一度事态扩大。 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解110警察来就把他们带到派出所调解,谈了一整天,店老板说影响饭店生意, 要我朋友赔他们1万块钱 。虽然女顾客被打,也不要回族人赔偿她医药费了,但拉面店依然坚持赔偿1万元。拉面馆回族人就骂民警护对方,并说民警打人,警察始终未动手。还要上前打处理事情的警察,有一个回族人拿烟灰缸要砸警察的,被夺下来了,这些人连警察都敢打。第二天早晨,这些回族人拉着横幅把派出所大门堵起来了,非说警察打人的。 后在盱眙县民宗局牵头指导下,联合县委610、县公安国保、治安大队、巡防大队、盱城镇政府、盱眙清真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研判,经过几轮磋商协调,最终和当事人达成共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补偿拉面店营业亏损,并明确指出消费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拉面店做出诚恳道歉。

  2、 官方的处理方式

  1)女顾客朋友的描述事件经过

  2)拉面店围攻派出所,诬陷警察打人

  3)警方陈述事件经过

  4)警方再次澄清未打任何人

  5)网友赠送警方锦旗

  6)民宗委网站公布新闻通稿

  7)盱眙年鉴(地方志)记录描述

  3 盱眙处理不足

  从上面处理结果来看,回汉都不满意。从盱眙县民族宗教局新闻通报看,存在严重不足如下:

  1) “最终和当事人达成共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补偿拉面店营业亏损”,根据2005年12月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族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携带清真禁忌食品、物品进入清真食品的专营场所的;

  拉面店主要求赔偿1万元没有法律依据,政府不应支持。而女顾客被扭伤却没有得到赔偿,这也是不依法处理。

  2)对于冲击派出所,不予以处罚,让拉面帮尝到甜头后,导致拉面帮仅仅因为斗殴,于10月30日联动其他地区回民,进行串联,扬言围攻县政府,这是养虎为患,纵容黑恶势力。“ 10月30日晚,因拉面店人员和市民斗殴的民事纠纷上升为回民集访群体性事件,当事人串联淮安、泗洪、洪泽外来回民40余人到盱聚集2天,扬言围堵县政府大门。 ”这是国家之耻。

  4 盱眙处理不足的原因

  1)《性风俗》事件导致媒体对于某宗教不敢批评,这是立威。

  2)中牟事件处理官员,导致以后所有官员不敢有所作为,以妥协换取短暂的安宁。

  5 对策

  从最近邢台警方抓捕拉面帮,网络评价很高,对于这些事件的处理不仅不失分,而且可以作为地方政府的政绩,这才是真正维护民族团结。

  可以参考广东方面的经验:

  据(2014)穗中法刑一终字第164号《马某、马某与马某、马某、井某与马某、马某、马某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被告人均为青海回族,部分犯罪事实如下:

  2010年6月14日1时许,任某乙在增城市新塘镇石新路加油站对面兰州拉面馆被马某生、“干和尚”、马某太等人殴打后报警,增城市公安局卫山派出所副所长吴某丙带领民警处警,欲将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时,被告人马某甲伙同其他多名持刀、棍等工具的男子阻碍吴某丙等人将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并殴打吴某丙致其轻微伤。

  2012年11月8日,井某福(另案处理)在增城市新塘镇佳大公寓因租赁铺面问题与佳大公寓的工作人员李某丙发生纠纷,后井某福纠集被告人马某甲、马某庚、马某己、马某壬、马某癸、马某丙、马某乙、马某丁、井某、马大某、马某戊等人在佳大公寓办公室对被害人李某丙进行殴打。后增城市公安局白石派出所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并组织双方主要人员在派出所办公室里协商解决时,在派出所大厅等候的部分被告人冲进办公室将李某丙拉到大厅,不顾民警的阻止,对被害人李某丙进行殴打,其余被告人也上前起哄、助威,严重影响派出所的工作秩序。在警察将被害人李某丙解救后,被告人一伙又前往佳大公寓围堵门口。

  其中马阿訇的供述如下:

  我是新塘回族男子中的礼拜、宗教活动的带头人,大家都叫我“阿訇”,即他们宗教的首领的意思,所以在新塘有事发生,他们也会叫到我。我们怕自己的老乡会吃亏,出现什么事,我们都会到场给老乡助威,并且我们回族男子也有一种习惯就是在一件事上如果人多到场,对方赔偿多钱给我们,一般都会拿一部分来分给大家的。在经过几次的闹事,对方都会在公安机关或政府的协调下赔钱给我们,且赔的钱又比较多,这样大家到场助威的也可以分成几百元一次,大家知道了这种情况,也就在有事就可以集中到许多人了。我们老乡在派出所闹事,都是为了给政府和对方施加压力,让对方能顺利对我们作出高额赔偿,答应我们的要求。我们主要是为了给那名经理压力,而冲突过程中和民警发生推打。当时老乡们都在兴头上,情绪高涨,故而才会推打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我们当时也想派出所的人不会将我们怎样处理。

  从马阿訇的供述可知,他们的暴力行为就是为了敲诈,依仗的就是警方不敢依法处理他们。如果不严格依法打击,其敲诈勒索的行径将越来越肆无忌惮。

  在处理这些事件过程中,给出简单几个建议:

  1)首先地方政府要支持警方依法打击敲诈行为。

  2)一旦出手打击就不要手软,不要被人一围攻就软了。

  3)立即发布警情,揭露黑恶嘴脸,首先抢占舆论的制高点,这样可以化解一些谣言,以及引导舆论。相信大部分网民会支持依法办事的警方。

  4)严控从极端宗教国家留学回国的阿訇,这些阿訇在一些事件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

  5)如果发生串联集体围攻政府机关,继续发布舆情,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抓捕带头闹事者。

  这些可以供地方公安机关遇到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提供必要的参考方式。 由于作为微博,一些处理办法,不宜阐述或者表达, 若地方公安机关遇到更加复杂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微博私信,请政府机关不用担心,本微博未经允许不会泄露聊天记录。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35990154378327#_0

  ===

  震惊,宁夏极端分子入戏太深,汉人夹过的菜绝不再吃!

  原创 2017-08-02 格拉西亚斯 北美华人之声

  据说来自天津某移动的食堂:禁止汉民,在此盛饭

  如果,有另外一个国家的人,他们表示,自己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中国人夹过饭桌上盘里的菜,他们国家的人是不会再去吃那盘菜的。你会怎么想?你还能和他们这个国家的人愉快地做朋友么?

  我相信答案很简单,没有谁会那么没有骨气,会那么自取其辱。

  但是,把国家换成了民族,就有些人脑子不清楚了。请看下面这则信息。

  根据@窗含西岭雪8923揭露,http://youth.njust.edu.cn发布了一则新闻,内容大概这么说: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青协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队员们偶然得知了回族的一个习俗:如果其他汉人都夹过盘里的菜,回族人是不会再去吃那盘菜的。知道这一习俗后,队员们主动礼让,让回族同学提前夹菜,之后又热情地为其夹菜,气氛十分和谐融洽。

  看了这个摘要,不禁怒发冲冠。这还有没有一点点做人的自尊!

  如果稍微有一点点骨气的人,碰到这种羞辱,应该立即拍案而起,朋友是不用做的。什么叫团结?团结不是用卑膝奴颜来换得的!

  这则信息,足以敲响警钟。再不行动,再去绥靖,等百年前的惨剧再起时,悔之晚矣!

  但是,这真是回族的风俗么?

  一位名为“战争史研究WHS”的网友发布信息表示,本卡菲勒在北京、西安、沈阳、苏州等地,还有在国外,跟回族、维族、哈萨克族朋友都一块吃过饭,跟阿拉伯人(阿联酋、埃及、摩洛哥等国人)也同桌进餐过,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规矩”。宁夏这边真是戏份多,入戏深。

  一位美国北加州的朋友这样亲口告诉我:我同学还有回民。高中班主任也是。一起吃饭,都没问题。另一位美国南加州的朋友则这么评论:因为民族就可以先拣菜,这本身就是歧视。美国民主党因为民族就可以优先入学。那么,我就想问了,那些支持那种极富敌意“风俗”的人们,你们的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你们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在为虎作伥,为自己掘墓么?

  据说来自北京某邮的食堂

  谁也没想到,中国的某宗教部分极端分子,竟然比该宗教的原发地还要极端。难道这是皈依者示忠症?一定要用更加极端的做法来表示忠诚?南京理工大学的该链接已经被迅速删除,不过,从搜索引擎上我们还是确认了@窗含西岭雪8923所述情况的真实性。

  我们也坚信,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没有造谣。那么,我们不禁想问,是谁,让宁夏的回族逐渐演变出了这种对汉人极富敌意的行为?是谁,又在鼓励这种极富敌意的行为?对汉人的陈规陋俗,党和政府积极推动移风易俗,为什么,宁夏方面,对这种对兄弟民族极富敌意的“风俗”,却毫不在意?

  这种所谓风俗,我相信仅仅是大问题的冰山一角。宁夏极端宗教究竟发展到了什么地步,真的令人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在这里,我们呼吁宁夏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中国民众都在看,全球华人也都在看!相信党中央也在看!塔基亚扪,请你们不要入戏太深!但是,我对宁夏并不抱希望,看看他们高考和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就知道。一个民族身分,就可以和烈士子女或牺牲武警子女、遗孀等相提并论,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这种不要脸的做法,一定会被写入历史,为后人唾骂,成千古骂柄的。

  然后,顺便提醒朋友们,在极端宗教一步步紧逼的情况下,请多一份警惕,不要对极端宗教的糟粕做法有一丁点的包容,请坚持一点点起码的原则,不要被所谓民族团结这种大旗给忽悠,否则,迟早有一天,会把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你和我、以及你和我的子孙后代,送上前南斯拉夫那样的悲惨命运道路上!

  https://mp.weixin.qq.com/s/VjnwGZH6ZOz7Ue6Zf9KsNQ

===
 中国联航,请把手放干净点,我不想无意中赞助伊斯兰教

  2017-07-14 饱乐大葱 北美华人之声

  民航总局您好,6月8日,本人乘坐深圳飞往北京的中国联航KN5856航班,误导订餐旅客全体吃清真宗教餐,订餐时并未说明,翻看产品手册才发现所有可订主食均为清真食品。退货退款后更发现菜单上的小吃也是清真的,还自称“清真、绿色、健康”。 此绿色非彼绿色,一个是健康食品概念,一个是伊斯兰宗教概念,偷换概念,清真泛化严重。望国家依法加强管制。因为凡是购买清真食品都会有分成由伊斯兰协会赚取,作为非穆斯林的乘客显然无意资助伊斯兰教的发展。我国作为世俗政府,正在管制宗教清真食品泛化到公众领域,因此中国联航的政策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之前本人也和他们进行了交涉,联航方面虽然表面态度很好,但是目前没有实质性改变政策的意图。因此反应到民航总局。在微博上有乘客将此状况拍照发布,已经引发超过30万有类似意见的网友阅读,因此,此问题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议需要妥协处理。

  即使飞机是从深圳飞往宁夏回族自治区或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这种只销售清真主食,并混淆清真宗教餐与绿色食品概念都是不正当的,何况是从深圳飞往北京的飞机呢?许多人(包括本人)强烈建议采用日本航空公司的做法,声明飞机上所有食品为非清真食品。有特殊需要的乘客应该提前24小时自己到航空公司网站预订清真食品,这样,就不会造成清真食品泛滥到公共领域,造成非信徒被误导资助宗教了,谢谢!

  【联航清真餐问题最新更新】【向民航总局反映后接到联航电话,态度很好,说要做出改变,乘坐联合的同胞们一起监督,关注餐食和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