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穆斯林为什么不乱?

新加坡穆斯林为什么不乱?

  http://bbs.tianya.cn/post-333-1068550-1.shtml

  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其中的大部分了: 世俗的威权政府,通过强大的行政能力和基层组织能力,强行(非贬义)塑造新的“民族国家”认同,并将这种新认同凌驾于原有的种族和宗教认同之上,同时(在暗地里)大力引进华裔移民以保持华裔主体地位,对冲少数族裔的高生育率。

  听起来耳熟吗? 耳熟就对了——我们的第一共和国基本上就是这样做的。只不过在一个幅员辽阔、地区状况千差万别的国家这样做,其难度和副作用远远高于在一个小城邦这样做而已。

  具体的做法各位知友已经说得差不多了。我概括一下我个人当年印象特别深刻的几点:

  1) 小学和中学的公民教育——灌输“新加坡人”的单一认同感,强调国家团结对于一个危机环伺的小国的重要性。 有知友提到什么种族平等啊,尊重啊,公民教育中有很多这种内容不假,但在新加坡的教育理念下,种族/宗教认同永远排在国家认同之后。

  2)政府住屋计划的强制族群混居比例。

  3)给予马来人基于“原住民”身份的象征性优惠——国歌为马来语,仪仗兵/童子军口号为马来语,没有实权的总统为马来人,马来学生在任何公立学校均免除学费(但没有任何加分优惠)。 比我朝的降分录取和美帝的AA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的一点是,这些措施很给马来人面子,却基本不侵害华裔主体民族的实际利益(新加坡中小学阶段的学费很便宜,然后。。。确实没有几个马来人能考上公立大学,所以免学费什么的实在是九牛一毛),所以多年来并未招致主体民族的不满。

  4)英文为教学语言,各族裔母语为学生必修的一门课(对,仅仅是一门课),而且毕业要求非常低——好学校的学生会修所谓“高级马来文”,“高级华文”之类,然而即使这些“高级”的语文课程,其要求也比真正的母语使用者水平低很多。至于毕业所需的“普通级别”更是简单到不忍直视,所以客观上淡化了族群认同感,并增加了强烈的种族/宗教情绪的传播难度。(有兴趣的知友可以搜索“南洋大学”,有惊喜)。

  5)义务兵役制度(据我所知没有基于宗教理由的免除政策)——一方面让18,19岁的毛头小伙子在最容易冲动的年纪被管束了起来,二来也是提供了一个强制性族群融合的机会:那些精英学校的华裔在人生中的第一批马来/印度朋友可能就是军营里的伙伴,在那之前他们在名校里根本没有太多接触少数族裔的机会。

  6)留学生奖学金制度——针对中国学生的项目已经有很多知友介绍过,我当年也是受益者之一。而针对东盟国家 (主要为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的项目也是实行“择优录取”——然后,被录取的自然都是在本国勤奋努力却始终无法得到公平待遇的华裔,这些人年轻,教育水平高,属于主体民族,大概率会在新加坡定居。。。所以。。。真的, 真是一手好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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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些政策远非完美——事实上,对于所谓“族群融合”,世界上任何一个主要国家都没有给出好的答案,新加坡的强大威权政府只是在这个小国家把问题解决得“目前看来还可以”而已。举几个例子:

  - 我是在新加坡同学那里学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批无节操无下限的 racist jokes,给那时天真烂漫的我留下了面积难以计量的心理阴影。这些梗的调侃对象无一例外地是马来人的蠢、穆斯林的怪和印度人的脏。本地华裔同学会很乐意私下里教我们这些笑话——这些同学都是名校精英,其中还有一些是高官子弟。

  - 华中初级学院(现在的华侨中学的高中部,那时候还没有直通车。。。暴露年龄了)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两个年级的1500多人只有一个印度裔,没有马来裔,其余都是华裔。 敝校当年两个年级1500多人,印度裔每个年级约20-30人,马来裔不超过5人,白人或混血不超过5人,其余都是华裔。 以上概括了新加坡两所顶尖高中的族群分布 (是的我暴露学校了)。

  - 我在新加坡的那个时候,国际形势下的宗教/族群对立还远没有今天这么尖锐,然而每年也都会在媒体上看到抓获恐怖分子的新闻,最严重的一次是他们想炸地铁站。

  - 然而新加坡的国家机器是很强大的。。。那个“超过4人的单一族群聚会可能犯法” 的口袋条款是真的。。。某次我们考试还是社团比赛之后出去玩儿,在商场的喷泉边唱歌做游戏,然后就有警察蜀黍过来打招呼,大意是你们是哪个学校的娃快回家不要捣乱——你知道,热带地区的校服都长得差不多,很多都是白衬衫加深色的裙子或裤子,很多人放学后会摘掉校徽再出去玩儿。 于是我们默默地出示了校徽并解释我们只是考完了/比赛完了来放松一下,警察蜀黍看到校徽马上变得和颜悦色说哎呀我只是要确保不是坏孩子聚众闹事, 玩吧玩吧别太晚回家。。。(好吧这条与题目无关,纯属秀母校)

  +++

  总结一下:

  1.极端份子的存在首先有几个可能:

  我很穷,我觉得我被其他人族群压迫欺负了,所以我要反抗。

  我虽然不差,但是我害怕,我觉得穆斯林族群被歧视了

  古兰经说,异教徒都该死

  我要报复的人都是坏的,邪恶的

  被外来极端份子来洗脑了

  那么维持和谐就必须从原因慢慢弄:

  经济方面,新加坡不差,人民完全没有必要去极端和冒险,代价太大,不划算。

  因为各种法律禁止种族之间的歧视,并且保障了他们的政治权益,所以没太多不满。

  首先和所有宗教一样,会有所谓的本土化和世俗化。通过洗脑教育,告诉穆斯林们,其实古兰经的意思不是这样的。就像有些信佛信基督的也不是完全善良的人,所说都提倡善良。不太重要的教条,大部分人都是选择性执行。

  因为都住在一起,接触很多,报复某一个族群会自相矛盾。例如:我觉得印度人好邪恶,可是我的印度同事好好,同学好好。。。。所以这样不会有特定群体的目标。

  新加坡也有防火墙,屏蔽了大部分宣传。但是外来入境宣传,被发现就等着坐牢吧。身边的人也会举报。新加坡就那么大,极端分子很难藏,怎么也要去礼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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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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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谈虎色变的宗教冲突,在新加坡为什么能如此和谐

  新加坡眼 文史政论 围观1448次 4 条评论 编辑日期:2016-03-27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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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新加坡的公共假期,不过,可能有人还不知道具体放的是什么假。因为,新加坡的公共假期实在太多了。

  640

  是的,今天是耶稣受难日,而后天周日是复活节,这是全世界基督教徒的重要节日。看看新加坡总理、总统、部长们有多重视吧。

  新加坡总理 李显龙:

  今天是耶稣受难日,基督教徒的圣日。这一天是纪念耶稣所受的苦难和三天后的复活。愿所有基督信徒度过美好的复活节周末!

  640(2)

  新加坡总统 陈庆炎:

  今天,基督教徒纪念耶稣受难,复活节星期天庆祝耶稣复活。我和太太祝愿你们过一个美好的节日。

  640(3)

  新加坡内政部长 尚穆根:

  愿所有基督信徒朋友度过美好的今天,祝复活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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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新加坡,各宗教、各种族一律平等,新加坡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小编从新加坡文献馆看到一篇文章,很受启发,发来与大家共享。

  新加坡是怎样实现宗教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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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是一个移民社会,不同的种族带着自己的语言、文化、宗教和价值观念纷至沓来,组合成一个多种族大家庭,一个罕见的多元社会,一个五彩缤纷的宗教的大观园,新加坡汇集了世界上形形色色的宗教。除拥有佛教、道教、回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耆那教、锡克教等各大教派外,新加坡还拥有最古老的犹太教、拜火教,也拥有最年轻的天理教、答亥教以及华族所新创的“儒、佛、道”三教合一和“儒、道、释、耶、回”五教合一的宗教。众多的宗教,造就了新加坡人宗教信仰多元化。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多元宗教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导致流血冲突事件与战争屡见不鲜,然而新加坡的情况却不同。自1965年独立以来,新加坡基本上没有宗教冲突,各宗教组织和团体之间互相尊重,和睦相处。有趣的是各种宗教及宗教与文化之间还有融合现象,比如玉皇大帝与包公大人可居同一祭坛; 观音庙内供奉达摩祖师; 齐天大圣、济公、包公也有寺庙。马来人信奉伊斯兰教,但也有人供奉拿督神。还有“儒、佛、道”三教合一的莆田三一教和“儒、道、释、耶、回”五教合一的德教会,体现了新加坡的宗教和谐。宽容与和谐是新加坡宗教关系的特征,新加坡各宗教和平共处、共同兴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政府对宗教问题有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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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的各种宗教能够长期和平相处,同新加坡政府对宗教的正确认识以及基于这种认识而制定的多元宗教政策的导向、制衡作用是分不开的。众所周知,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同宗教和教派之间存在着纠纷和矛盾,由于处置不当导致流血冲突与宗教战争的事件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就是在新加坡也曾经存在互不兼容甚至攻讦的情形,新加坡建国前的1964年7月的“马华冲突”,令新加坡人记忆犹新。鉴于新加坡历史上和国际上的经验教训,新加坡政府认真研究了国情和民情,形成了对宗教问题的正确认识:第一,认识到多元宗教的存在是新加坡的基本国情,宗教问题处理得当,各族人民就会团结,社会也会安定;处理不当,就会出现不安定因素,导致混乱的局面发生。如1989年12月新加坡国会通过的《维持宗教和谐白皮书》指出,新加坡有不同的种族、语言和宗教。在新加坡,世界各大宗教如佛教、道教、回教、印度教、锡克教以及各种宗派的基督教都有它们的信徒。在这种环境中,宗教与种族的和谐,就不仅是一个理想的目标,更是一个国家能否团结生存的必须条件。第二,新加坡政府认识到宗教具有消极性和积极性的两方面。一方面,它能满足人们某种精神上需要,它对一个人有一定的道德感化作用,能激发一种理想主义。

  新加坡政府认为,宗教宣传慈善友爱,扶贫济困,宗教的目标,一般都带有人道主义的色彩——改善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提供教育组织,提供医药及福利服务等。李光耀曾经指出,“宗教是一个民族文化中最重要的一环,它教导信徒们道德价值和规范,也照顾信徒们的精神、道德和社会福利。”新加坡原教育部长吴庆瑞也认为,宗教是一个很好的凝聚力。另一方面,新加坡政府也认识到宗教的消极作用,特别是导致宗教冲突。鉴于宗教的两重性,新加坡政府确立了既利用又限制的多元化的宗教政策。第三,认识到宗教之间的和谐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政府要加强对宗教的引导,通过制定政策,采取各种措施,以促进各宗教间的和谐、容忍。

  采取多元化的宗教政策

  640(3)

  基于以上的认识,新加坡政府对各种宗教采取了平等、中立的立场,即所谓的多元宗教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不设国教,平等地对待每一种宗教,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以政府名义宣布一种宗教为国教,乃是宗教冲突的重要根源之一。鉴于其他东南亚国家设立国教导致宗教冲突和社会混乱的教训,新加坡不设国教,让各宗教处于平等的地位,正如李光耀所说,新加坡宗教政策的独特之处是“一切宗教都可以自由地兴旺发达”。同时,新加坡政府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人人都有权信奉并宣扬自己信仰的宗教。新加坡各宗教平等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国家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新加坡现存的各种宗教及教派都被承认是合法的,它有权招收信徒和按照教义、教规开展宗教活动;各族人民、每个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信奉任何宗教的人在社会上和供职过程中不受歧视,各宗教团体在行使自由权时不能超越一定界限,以免由于出现各种争取信徒和改变他人信仰的宗教竞争,从而妨碍信教自由和宗教团结。信仰自由政策还包括新加坡政府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种宗教,允许各宗教团体建立自己的教会组织、办学校、出刊物、成立福利机构等。

  第二,促进和实现各种宗教之间的和谐、容忍与节制。新加坡的《维持宗教和谐白皮书》中规定了新加坡各宗教团体和信徒在处理与其他宗教关系时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包括认清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社会,应该特别留意避免冒犯其他宗教的感情;各宗教信仰共同的道德价值,应加以强调;尊重他人信仰的自由,也尊重他人选择或拒绝某种宗教的权利;约束本宗教的信徒、教徒、教会负责人或传教人员,不让他们对其他宗教和宗教团体有任何不敬的行为;不鼓动和煽动本教的教徒,仇视或以暴力对付其他宗教或宗教团体;等等。

  第三,坚决反对宗教干涉和介入政治,实现宗教与政治的严格分离。因为在多元宗教国家里,宗教一旦参与政治,其文化特质中宽容、和平的一面就受到抑制,会影响各个宗教之间的和睦相处。所以,新加坡在宪法、其他法律以及政府领导人讲话中再三强调“宗教与政治必须有严格的区分”、“宗教团体不应该卷入政治”。李光耀指出:“ 宗教团体必须把人民的政治和经济需求留给非宗教团体如政党去处理,这是因为如果任何一个宗教团体设法确定我国人民的社会经济议程的话,其他宗教团体也会纷纷效法。一旦人们基于对宗教的虔诚而在社会经济问题上被动员起来,结果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新加坡有不少国会议员都是基督教徒和穆斯林,但这并没有改变政府的非宗教性观点。新加坡政府一再强调:“部长和议员,不论他们信仰何种宗教,在处理选民的事务时,都必须格外意识到非宗教性的必要,因为代表许多不同宗教信仰,或是没宗教信仰的选民。”

  立法维持宗教和谐

  新加坡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各宗教间的和谐。如新加坡政府提倡宗教自由,但又规定宗教自由“并未授权予任何人可以任意触犯有关公共秩序、公共福利或道德的一般法律”。此外,新加坡政府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作为新加坡各种宗教团体与信徒在处理与其他宗教关系时必须遵守的准绳。

  1990年制定并实施至今的《维持宗教和谐法案》,对于管理宗教提供了准绳。其主要内容有:(1)尊重和保持各宗教的特点,提倡各宗教的平等、互相尊重、和谐共处,使各宗教的传统文化都有自由的成长空间。(2)在处理宗教与政治,宗教之间,宗教内部,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上,该法案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划定了界限。(3)设立了权威机构:“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其职能是“考虑并向内政部长报告由内政部长或议会转给理事会并影响到新加坡宗教和谐的事务”。(4)赋予内政部长下达限制令的权力,如内政部长认定任何宗教团体机构中成员或神甫、僧侣等具有或试图具有以下行为:“ 导致不同宗教团体之间的敌视、仇恨、恶意情绪;借宣传、信仰任何宗教之名进行推动政治事业或政党事业的活动;借宣传、信仰任何宗教激发对新加坡总统或政府的不满,发现有人企图利用宗教危害社会安全、种族、宗教和谐的言论”,部长可以发出限制令,限制此人的言论和行动。违犯限制令者,地方法院可处2年以下的监,并处1万新元以下的罚款,再犯者可处3年以下的监禁,并处2万新元以下的罚款。《维持宗教和谐法案》建立了一种机制,起到了警示、预防的作用,促进了新加坡的宗教和谐。该法案颁布15年来没有发出过一次限制令,只警告过两次。

  在和谐的宗教法律下,新加坡宗教界从事宗教事务,进行宗教活动,都自觉地在国家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管理严谨,运作规范。新加坡所有宗教、宗教活动场所须向内政部社团注册局申请登记注册,按章程开展活动。

  实行多元一体化的种族政策

  除了基督教之外,新加坡的其他宗教都是建立在种族的基础上的,因而,新加坡政府认为,多元种族导致多元宗教,种族矛盾会加深宗教隔阂,种族的和谐则可以促进宗教的和谐。为此,新加坡政府将每年的7月21日定为种族和谐日,并于1988年1月通过了《多元种族会议案》,正式倡导建立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社会,并以此作为公正与稳定的基础,即实行多元一体化的种族政策,以维护种族的和谐。具体讲,就是新加坡政府正视和承认多元种族的存在,给每一种族以平等的地位,但又强调多元统一于“新加坡民族”。长期以来,新加坡政府把促进种族和谐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基本目标。为了实现种族和谐,新加坡政府在住房、政治、经济及教育上作了不懈的努力。在住房方面,实行种族混合居住政策,以改善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促使他们互相了解。在政治上,保证各民族一律平等,不给任何种族以特权,并实行“集体选区”制,使少数民族在国会中有足够的代表以反映和维护他们的利益。在经济上,打破职业的种族界限,增加就业机会,实行公平分配,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各民族提供均等的参与经济建设和享受经济成果的机会;在文化上,努力培养新加坡各族人民的文化认同。和谐的种族政策取得了明显

的效

  果,新加坡自独立以来就没有发生过民族冲突,基本上消除了种族隔阂,各种族和谐相处。在新加坡学者的调查中,不论华人、马来人或印度人都认为自己是新加坡人。多元一体化的和谐的种族政策促进了宗教和谐的实现。

  制定宗教和谐准则

  640(4)

  2002年10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提出了制订宗教和谐准则的构思,由政务部长率领的工作委员会和所有主流宗教群体携手合作,集思广益拟定了《宗教和谐声明》。2003年7月20日,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宗教和谐声明》,鼓励新加坡人在每年种族和谐日的一周内朗诵此声明。“宗教和谐是确保我国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社会之和平、进步与繁荣的要素。我们决心通过互相容忍、信任、尊重和了解,强化宗教和谐。我们将始终如一,确认国家的世俗性,提升社会的凝聚力,尊重各人的信仰自由,既增广共同空间也尊重彼此差异,促进宗教间的沟通,从而确保在新加坡宗教不会被滥用来制造冲突与不和。”这一声明肯定了宗教和谐的重要性,确认宗教和谐是维护新加坡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社会之和平、进步与繁荣的要素,必须通过相互容忍、信任、尊重与了解来强化宗教和谐。该声明是21世纪新加坡人民的行动准则。为促进准则的实行,拟定此声明的所有宗教群体的代表们组成了跨宗教和谐圈(IRHC)。《宗教和谐声明》的制定与实行,将进一步促进新加坡的宗教和谐相处。

  来源:新加坡文献馆

  作者:王学风

  日期:24-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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