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事件发生后,拳师们彻底高潮了,他们好不容易逮着一个痛骂男人的机会,自然是不肯放过。这些人不停地指责男人们不敢当英雄,可是他们中有谁维护过英雄吗?英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当他们为他们的英雄行为付出代价的时候,却没人在乎他们的生命。


如今是一个网络时代,从一些消息来看,许多时候见义勇为不仅会把自己弄残弄死,还会将灾祸带给自己的亲人。让我们以事实说话。 


保安徒手接下跳楼女孩,身受重伤,可他得到的又是什么呢?女孩一家非但不感激他,反而倒打一耙,要他对女孩负责一辈子。


 男子见义勇为,为救邻居,却要面临60万巨额赔偿,4年的牢狱之灾。

秦皇岛17岁少年勇救三名落水的女子,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可女拳分子们却伪造被救女孩的口气幸灾乐祸,胡扯什么“没有求他救,他没了也是活该。”不仅如此,这些丧心病狂的畜生们还给他起了一个“荣誉女士”的称号,用“牠”来称呼他。


其实别说是什么见义勇为了,如今的社会风气让你连扶个老人也不敢!各种扶老人反被讹诈的新闻可以说是层出不穷,一般来说,只要你敢上前扶老人,十有八九会被讹上。所以,前段时间,一名老人被四名小学生扶了之后,全家非但没讹反感奖励他们的消息一下子成为了新闻。

以正常逻辑,这难道不是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这难道不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吗?但因为我们见到忘恩负义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见到这样的正常操作反而不习惯了。每每看到好人被讹的消息,笔者一直就在想,如果是我,我会去扶吗,如果扶的话该怎么扶?在民风相对淳朴的从前,这种问题根本不能称不上问题。如果将老人扶起来,老人以及其家属感念救命之恩,从而做出回报,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去扶一把的。然而,如今的却让人犹豫,是人们道德水准不够吗?当然不是!是人们可能承担不起我这个简单的、善意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或者说风险。万一扶起来的是一个无情的魔鬼呢,那可就真的负担不起。如果真的遇到了此类事件,我可能就不会扶,即便要去扶,也会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报警、录像、查看附近是否有监控等)。看起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比“看起来”要复杂得多,更别说可能威胁到见义勇为者生命安全的事情了。


由此可见,见义勇为是一个成本极其高昂的事情,好人未见得会有好报,甚至于许多时候会带来无妄之灾!这其中的原因有许多,比如说在见义勇为后被发现是碰瓷,更可恨的是还没有监控或者证人证明我的清白;又比如我在见义勇为受伤后,被帮助的人不但不感谢我,反而因为怕事躲着我;再比如我在见义勇为时被要求有度,但是危急时刻如何理性精准地把握这个度呢,没有把握好还可能涉及犯罪……还很多比如,不要觉得这是我的假设,大千世界,这种假设大量存在。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无可厚非,见义勇为其实就是道德产物,也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但在发扬优良传统后可能遭遇种种风险或者我们负担不起的后果,试问谁会去冒这个险呢?人人自危,倒不如冷漠以待,回归趋利避害的本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社会肯定见义勇为高尚精神,但不能提倡盲目参与施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者荣誉称号,但不能片面地宣传那些不计后果的施救方式。长期以来,在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护上,社会过多强调了“激励”,而恰恰忽视了另一个最核心的内容——“保护”。不管冒多大风险、付出多大代价,只要是见义勇为,就理所当然地获得鼓励和荣誉,至于风险和代价都可以忽略不计。在这种传统的见义勇为观念下,救人者与被救者双双遇难的悲剧时有发生。                                                                                                             生命权大于一切,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施救方式,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且应通过媒体引导普及开来。社会需要的是理性的、人性的见义勇为,而不是盲目的、不顾条件的见义勇为。把见义勇为和珍惜生命当成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走不出这个怪圈,再激烈的争议也只能远离真理。


还有一些拳师,喜欢拿性别来大做文章,说什么“男人气力比女人大”,所以就应该站出来保护女性。这样的言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站在所谓的“首先制高点”上颐指气使。依这些人的逻辑,女人天生就有子宫,理应承担生养孩子的重任,可如今社会上有那么多的光棍没有家庭和孩子,怎么不见那些剩女去给那些光棍生儿育女呢?

(全国剩女几千万,怎么不见拳师以她们有子宫为由去嫁给光棍生孩子呢?)


我们需要做的是,一方面打击犯罪,减小更多的无辜受害者;一方面要做好对见义勇为者们的激励和奖励工作,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重点打击那些忘恩负义之徒,让他们的丑恶嘴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不是去搞什么道德绑架,要求别人在生命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之下,贸然行事。要知道的是,别人也是人,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他出了任何意外,他的亲人都会痛不欲生,整个人生也就全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