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竟现荒唐事,宁夏给回族考生直接加20分,等同烈士子女!原创 2017-06-29 格拉西亚斯

高考,对中国绝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意义十分重大。一分定生死,在近乎残酷的竞争中,不要说加20分,加1分都足以改变很多学生的命运。高考是否公平,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焦点。然而,今天看到一则信息,不禁愕然。在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宁夏,有一个民族,竟然堂而皇之毫不客气地为自己的孩子在高考上加20分。而且,待遇还要等同为国捐躯的烈士的子女,要不要脸!之所以用“为自己的孩子”,因为宁夏,全称叫“宁夏回族自治区”,而那个全体民族子女高考享受烈士子女待遇的民族,就叫回族!当然,这肯定不是热爱和平宽容忍让追求科学的回族朋友们的问题,是做决策的人的问题。





有趣的是,按2008年数据,宁夏回族仅占当地人口35.57%,这就自治了!而且,相比其他民族而言,回族的在校比例是比较高的!按照[1]所述,“各级各类学校回族在校生50.96万人,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7.55%,高于全区回族人口自然比例”。既然在校比例比其他民族要高,为什么还要赤裸裸地被特殊照顾?哪怕就是要歧视汉族,请问,当地的维吾尔族、东乡族、哈萨克族、撒拉族和保安族他们就不需要被照顾了吗?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先不要说宪法,按照新华网2008年的报道[1],回族在教育上在宁夏已经优于其它民族,为什么还要特殊照顾?这不符合照顾的基本出发点!恰恰相反的是,如果真要照顾,那也得是在校生比例更低的民族,而不是已经超过人口自然比例的回族!当然,按人口比例照顾,有点类似欧洲曾经对犹太人进行比例限定的臭名昭著的人口配额。


无论说什么,宁夏的这个高考加分规定,是对宪法赤裸裸的践踏。我们有权利追问,这个加分政策究竟是哪些人员推出的?!他们是不是要因为违宪被被追究责任,撤除公职?



宁夏海原县:宏伟的伊斯兰教堂,低矮的学校,天壤之别!


顺便搜了一下计划生育,果然,从新华网又看到了,“原州区、海原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以下统称山区八县)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2]。也就是说,如果是同样生活在这些地区的汉族,哪怕家庭条件非常困苦,也要因为他们不能改变的血统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又一个赤裸裸的对宪法的践踏!



我们不反对以经济状况来考虑对个体是否进行照顾,但我们坚决反对以血统来考虑!前者不违反宪法,后者是把宪法当成了空气!


查阅微博,对宁夏践踏宪法的做法,民怨沸腾。也的确是,仅仅因为血统而已,就可以得到烈士子女的待遇,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那么,究竟是谁,居然还是置若罔闻,视宪法如无物,视民意如粪土?


突然,想起了另一片土地,那里,也是穆斯林占多数,他们也是,通过种族歧视的法律,特别是在教育上压制华人。最终,那里的华人被迫不断地搬离,人口比例不断下降。那片土地叫:马来西亚。当然,还有一个更恶劣的,叫:印度尼西亚。可是,宁夏,宁夏,那是中国的土地,那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


最后表示:


1、只有公平,才可能有团结。大搞种族歧视的做法,最后一定会激起更强烈的反弹,到最后,之前得到的,都会吐出来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宣扬的,是科学、理性和人文主义,而不是为个别宗教大开其道!
3、宪法不容践踏。践踏宪法的人员,不应该继续保有公职。


参考文献:


[1] 新华网 - 宁夏:宁夏回族在校生比例达37.55% 高于回族人口自然比例
http://news.qq.com/a/20080921/000434.htm
[2] 新华网 - 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1/22/c_128655858.htm